Warning: session_start(): open(/var/www/vhosts/vandaily.com/php_session/sess_9dfd76ecb6efced282e07049eaa36c72, O_RDWR) failed: No space left on device (28) in /var/www/vhosts/vandaily.com/httpdocs/includes/session_new.php on line 34
被指两处"错误",人们何以对北大通知书如此较真? | 温哥华教育中心
   

被指两处"错误",人们何以对北大通知书如此较真?

8月6日,有人发文指出,北京大学录取通知书中两处表述存在语句问题,引发关注。






北大(专题)录取通知书被指出两处错误

帖文提出的第一处问题为录取通知书中的“我校决定录取你入xx学院(系)专业学习”。

上述发帖人认为,此句存在“句式杂糅”问题,“决定”“录取”“入”“学习”多个动词叠加,且“录取”不可接兼语结构,建议修改为“我校决定录取你为xx学院(系)专业学生”。

第二处争议语句为“请你准时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凭本通知书到校报到”。

有人指出其存在“语序不当”和“用词不当”:一是“准时”作为状语应置于谓语“到校报到”前,而非时间状语前;二是“准时”通常对应具体时间点,而“八月十八日”为一天时间范围,建议将“准时”改为“按时”,表述调整为“请你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凭本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



北大回应:后续将研究改进


记者检索发现,北大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表述至少在近五年间未作调整,且其核心句式“请你准时于x年x月x日凭本通知书到校报到”的表述,在1995年的通知书上即已出现,与当前格式相同。

这表明,引发争议的核心句式至少在本科通知书中已沿用近三十年。

对此,8月6日,北京大学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咨询时回应称,感谢网友提出的建议,将及时向学校招生办反映相关情况,后续将研究如何改进。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这条新闻还没有人评论喔,等着您的高见呢
上一页12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推荐:

    意见

    当前评论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欢迎您发表您的看法。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 *: 
    安全校验码 *: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Copyright © 温哥华网, all rights are reserved.

    温哥华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