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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國家發放育兒補貼,為什麼有的人"不領情"? | 溫哥華教育中心
   

媒體:國家發放育兒補貼,為什麼有的人"不領情"?

黑龍江省伊春市的補貼標准是,贰孩,每月500元,持續3年,總額1.8萬元;叁孩,每月1000元,持續3年,總額3.6萬元。


以上列舉的若幹地方政府對贰孩及以上的補貼標准,均高於此次出台的全國標准。事實上,已經出台補貼政策的其他地方,對贰孩及以上的補貼,只有少數不比全國標准高。

盡管此前很少有地方政府對壹孩進行補貼(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是壹個突出的例外),但是對贰孩及以上的補貼,已經大幅拉高了人們對全國補貼政策的預期。所以當全國補貼方案落地之後,固然是預期兌現,但許多人產生“不過如此”的感慨。(詳見附表。)

附表:各地出台的生育補貼政策(不完全統計,有些地區另有房票等其他形式的補貼,未列出)





社會撫養費與育兒補貼,怎麼算合理?

傳統看法是,父母或長輩對生兒育女更加重視也更加急切,他們也是“催生”“催婚”的重要力量,有意思的是,朋友圈和社交媒體上,父母輩對此次育兒補貼政策的反應也不是非常熱烈。


他們中有些人持這樣壹個觀點:以前我們多生壹個,罰得挺凶,現在要我們多生幾個,只給這麼點錢?

當然,生育是個人和個體家庭的決策,也許不應該把責任推給政府,但是這種說法反映了不少人的感受。對新生兒補貼叁年、每年3600元這個標准,到底是根據什麼依據確定的?



計劃生育時代,城市地區普遍實行獨生子女政策,農村地區普遍實行“壹孩半”政策(即頭胎是女孩可生贰胎,頭胎是男孩不准生贰胎),當時官方要求,“法律規定超生者必須繳納社會撫養費,不是罰款,而是超生者對社會進行的經濟補償。因為,多出生人口侵占了較多的社會公共資源”。那麼,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准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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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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