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女司机亮证逼迫让路"需查清的三件事
此事之所以引起广泛热议,在于不少网友认为,涉事奔驰女司机等人涉嫌存在侵犯个人隐私、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及公职人员滥用权力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有待相关部门查清,以回应外界关切。
有律师认为,车牌是车辆在道路行驶的识别标识,具有公开性,且仅凭车牌号码一般公众无法直接获取车主的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因此单纯露出车牌不构成侵犯他人隐私。

奔驰女司机左手中疑拿着一物品。
一、当事男子发布视频,出现了对方车牌,是否涉嫌侵犯了隐私?
当事男子“平头哥”(编者注:系网名)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该事件发生于7月22日,他多次向当地派出所、交警等部门投诉无果后,才于31日将相关视频发布至抖音上,从而引起外界广泛关注。
该男子发布视频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奔驰女司机等人的隐私?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建勋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个人信息是指可以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在该起事件中,事件发生在公共场所,女司机的言行属于公开场合的即时行为,未涉及私人生活空间或私密信息。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公共场所的公开行为通常不纳入“隐私”范畴。
廖建勋认为,从行为目的与合法性来看,当事男子曝光视频的核心诉求是,反映纠纷中对方“亮证施压”的不当行为,具有维护自身权益和监督公权力的公共利益属性。从当事男子曝光的视频来看,其未包含女司机的私人信息,比如联系方式、家庭信息等内容,不构成侵犯隐私。
而车牌是车辆在道路行驶的识别标识,具有公开性,车辆上路行驶就会被他人看到,且仅凭车牌号码,一般公众无法直接获取车主的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不会干扰车主的私人生活,也难以识别特定自然人,一般不属于隐私范畴,单纯露出车牌未侵犯隐私。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男子发布视频主要是曝光奔驰女司机疑似“亮证”逼迫让路及可能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视频内容是公共场所的公开行为,通常不属于侵犯他人隐私范畴。而且,男子出于公共利益考量,希望相关部门关注此事,查明女司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这种曝光行为不应被认定为违法。
赵良善指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涉及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主要是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等。男子发布视频的行为明显不属于上述情形,不构成对女司机隐私权的侵犯。
二、奔驰女司机“亮证”逼迫让车,存在哪些问题?
因会车双方僵持不下,此时奔驰女司机“亮证”,逼迫对方让车。据当事男子“平头哥”介绍,当时,奔驰女司机拿出了一本带有“行政执法”字样的证件,而同车男子则直接说出了其家庭住址与姓氏并爆粗口。
廖建勋表示,如此普通的会车,双方避开即可解决,奔驰女司机一方却通过“亮证”并报出对方姓名、住址等个人私密信息,暴露其滥用职权。
若其为公职人员,在非执行公务的交通纠纷中亮证施压,属于违规使用公权力,可以视情节不同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处理。其次,从视频内容来看,当时女司机不属于执法场景,非工作状态,在非执法场景下亮证威胁,同样涉嫌滥用职权。从治安管理角度,女司机亮证后的威胁行为,还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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