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香港高院公布多份核心文件 宗馥莉五条强硬立场披露
(2) 宗馥莉不会同意对信托契约草案做任何进一步修改;
(3) 宗馥莉将继续以适当的速度设立离岸信托;
(4) 宗馥莉没有义务回应大成(注:原告律师)除信托文件内容以外的信息请求;
(5) 如果原告们损害宗馥莉的利益,例如提起诉讼,宗馥莉有权立即停止设立离岸信托。

宗馥莉的五条强硬立场
宗馥莉方:辩解分歧根源与自身权限
针对原告的指控,宗馥莉一方作出回应:
关于 “拖延设立”:宗馥莉表示,其与原告就文件草案条款的讨论是真诚的,并未故意拖延。
关于信托资产范围:她援引与宗庆后签订的《委托书》第3条称,信托资产仅为 “固定本金的利息”,而非本金本身,认为原告错误地将本金纳入信托资产范围。 关于受托人权限:她强调,自己并非单纯的 “受托人”(entrustee),而是对信托文件条款有发言权。依据与原告签订的《协议》第5、6条,在 PTC 过渡阶段,她作为 “受托人的股东”,有权参与信托架构的安排。
宗馥莉称,两派之间的分歧成为讨论和谈判中产生分歧的根源,阻碍了签署设立离岸信托所需的文件。换句话说,宗馥莉是说她并未显示出无意受委托书和协议约束,她并未采取任何行动或不作为(违反协议第7条)来阻止设立离岸信托,而是原告们操之过急(jumping the gun)。

图为香港最高院裁决书截图
8月1日,香港高等法院批准原告资产保全请求,对汇丰银行账户资产(约18亿美元)作出限制。禁止令有效期将持续到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有最终裁决为止,这起涉及巨额资产的家族信托诉讼仍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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