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香港高院公布多份核心文件 宗馥莉五条强硬立场披露
同日,宗馥莉签署中文确认函,同意上述《委托书》内容,并正式成为建浩创投的唯一股东。
同日,宗庆后立下两份签署的遗嘱,其中一份涉及宗庆后特定的离岸资产,但不涵盖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及其资产;另一份涉及宗庆后在中国内地的在岸资产。值得注意的是,遗嘱没有将任何原告或杜女士列为受益人,但将宗馥莉、施女士和宗老母亲王树珍女士等人列为受益人。
2024年2月25日:
宗庆后去世。
2024年3月14日:
宗馥莉与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签订《协议》,再次确认信托设立的核心事宜。
协议明确,信托初始总规模为21亿美元(每人7亿美元),属 “不可撤销的不动本信托”—— 资产继续在汇丰银行(香港)进行固定收益投资,仅分配利息,本金不得动用;信托设立将以私人信托公司(PTC)模式过渡至专业受托人阶段,过渡期内由宗馥莉担任受托人股东,过渡期结束后由受益人指定人士管理,宗馥莉不再参与;同时,协议约定宗馥莉需按要求完成信托设立,不得阻碍资产交付,受益人则需配合遗产继承等手续,不得妨碍遗嘱执行或公司经营。


香港高等法院裁决书披露的内容截图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文件作为原告提交的核心证据,在被告(宗馥莉一方)的辩驳中,除却宗庆后1月手写的指示之外,其他材料的真实性未被质疑。
信托争议爆发:核心分歧与双方辩驳
尽管前期文件对信托设立有明确约定,但此后双方就宗氏境外家族信托的推进产生显着分歧,争议焦点集中在信托资产范围、受托人权限及设立进度等方面。
原告方:指控拖延与态度转变
原告方(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等)称,2024年6月至12月期间,曾多次与宗馥莉沟通信托设立事宜,但对方并未履职。在Jacky于2025年6月16日提交的作为答复誓章的第二份誓章中,原告们首次提出“宗馥莉对原告方家庭怀有‘严重敌意’,并一直在与原告方家庭进行一场系统性的争夺家族资产控制权的斗争,包括争夺娃哈哈集团旗下的10家工厂公司,并以自身利益转移娃哈哈集团的资产。”
2024年12月14日,原告方称,宗馥莉一方发送的电子邮件,表明了宗馥莉的最后态度。文件中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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