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尽头的网暴:武大图书馆事件两年多,两败俱伤
南都:当前杨某某身处网暴漩涡。但有网友认为,举报她毕业论文中的错漏问题,给武汉大学以及香港浸会大学写邮件要求依校纪校规进行惩处,都是在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如何把握公民监督权与网暴他人的边界?
陈碧:确实,对学术不端的学术监督,公民可以监督举报,这是公民正当的权利,但同样要注意恪守边界。
在对学术不端的监督中,我认为还是要把事情和人分开,通过教育系统正当的渠道和流程来行使监督权,等待学校依据正当流程作出的处理结果。而不要把它变成围攻某一个人的工具,不达目的不罢休。
南都:如果遭遇性骚扰,如何合理合法地表达自己的主张、维护自己的权利?
陈碧:遭遇性骚扰,首先还是要保护自己、固定证据,其后要求侵权赔偿或者主动去报警都没有问题。
在本案中,凸显出性骚扰和网络举报之间的一个错位。杨某某在网络举报和之后的一些动作,在某种程度上超过其正当权利保障的界限。这也是特别值得注意的:维护个人的正当权利,也需要在合法的边界内主张,防范对于他人权利的侵犯。
“事情发生在高校,后续发展学校不能置身事外”
南都:对于涉及性骚扰纠纷的处理,高校要考虑搭建怎样的有效沟通处理机制?
陈碧:这是本案留下的重要课题:高校未来应当如何对待和处理这样的状况。
我一直记得这样一个细节,2024年南都N视频记者辗转与武大涉事女生取得联系。她称此前并不知道肖某某长期患有应激性皮炎。这说明事发之后三个月的沟通几乎没有任何有效信息的传达。如果双方能够在校方的主导下完成解释、达成谅解,也许事情就不会走向网上发酵、学校再仓促处理的结果了。
最近有很多声音指责武汉大学:如果校方能够更主动、积极地介入处理,是不是能够更好地解决校园性骚扰?如果学校的处分能够更具备公信力,是不是就能获得各方的认可而不至于寻求司法救济?
无论是大连工业大学还是武汉大学,似乎都没能在“维护声誉”和“保障权益”之间找到平衡,官僚体系更擅长应对流程化事务,却对这类需要人文关怀、确立权利边界的事件缺乏经验,最终导致处理结果要么激化矛盾、要么流于形式。
对于涉及性骚扰纠纷的处理,作为高校,要建立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性骚扰的工作制度,这不仅是武大的功课,也是所有高校的功课,年轻人正在倒逼高校和职场的工作制度变革。
我们能看到,大连工业大学事件后,很多高校开始修订自己的校级校规,不妨也把反性骚扰工作制度列入其中。
比如,要确保在接到举报后能够迅速启动调查程序。调查过程应确保程序透明、重视证据。调查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对于情节较轻的性骚扰行为,可采取批评教育、书面警告等措施;对于情节严重或构成违法的性骚扰行为,学校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除此之外,学校应定期跟踪性骚扰事件的后续情况,确保受害者权益得到保障。事情发生在学校,后续的发展学校不能置身事外,这也是武大图书馆事件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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