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永信惹麻煩] 釋永信翻車,關鍵並不在於財色破戒....
02
在推行改革之前,橋本英樹的月收入僅10萬日元(日本壹般大學畢業新人的月收入都能達到20萬日元),維持生計都成問題,壹度不得已肆處兼職。他很了解顧客的需求,不但明確價目,而且像僧侶守夜和葬禮上誦經的服務,他收費減半,甚至考慮到壹些人生活太忙,他可以接受郵寄過來的骨灰。
正是他打破傳統的做法,讓見性院起死回生,走出了經濟困境:收入擴大到過往的4倍多——2016財年約1.28億日元,而他接手前還不到3000萬日元;信徒達到改革前的兩倍;葬禮服務的請求比以前增加3—5倍;他本人每月領取的收入也增至50萬日元。
橋本英樹在這麼做的時候,完全像是壹個挽救瀕臨破產的家族企業繼承人。他是正宗的曹洞宗僧人,在曹洞宗的駒澤大學(這所大學其實壹度就叫“曹洞宗大學”)研究生畢業,然後在曹洞宗總本山永平寺修行3年,再回家子承父業。
他本人對此也直言不諱:
我是住持的孩子,我自己也結婚了,實在不能說自己是出家人,只能說是以出家為目的的在家僧侶而已。所以我做法事,只能說是提供服務而已。

圖/圖蟲創意
像橋本英樹這樣娶妻成家、把寺廟作為家族企業來經營,在日本社會早已習以為常。
日本全國有多達77000座寺廟,絕大多數都是私有財產,實際上就是特定家族世代經營的家族企業,而住持就是“企業CEO”。這種做法始於親鸞上人(1173—1262),他主張“在家成佛”,帶頭打破傳統,食肉娶妻,過世俗生活。
到明治維新時期,日本政府於1874年發布《肉食妻帶解禁令》,宣布肉食、結婚都是個人的自由選擇,僧人也無須出家取法號,姓名乃至各項權利都與普通國民相同。不僅如此,還進壹步允許僧侶可以繼承,不但可以破戒生子,孩子還可以子承父業。壹百多年下來,僧侶實際上逐漸變成了壹個家傳職業,大量的寺廟也就都私有化了。
03
如果說日本的寺院看上去像是為社區提供服務的家族企業,那麼像少林寺這樣的中國名刹,則更像是國企。
少林寺既不是釋永信所有,他更不能娶妻生子,將資產傳給子女。盡管身為住持擁有巨大的權力、也有政治地位、各種榮譽,但那些利益不是他個人的,他要清楚地知道那都屬於公共財產,他只是組織的受托人。不僅如此,如果他不能嚴於律己,破戒犯規,德不配位,那就要被拉下馬,接受嚴厲的制裁。
這種公有制觀念在中國深入人心,專長研究中國明清社會經濟史的日本歷史學家岸本美緒曾研究指出,在中國的家族內部,家長其實也只相當於是“臨時受托管理家產的人”:
在此,作為所有的主體的“人”,與其說是個別的“人”,不如說是從祖先到子孫永遠連續的生命之流的壹部分。作為家族全員直系尊長的家長,在該時間點是體現這壹生命之流的人,對於該生命的持有物即家產,當然是由家長來做出決定。但是,如同家族的人格被家長所涵攝了壹樣,家長的人格也已經被死去的祖先所涵攝,要想違背從祖先到子孫的生命之流所命令之事,即使是家長也不被容許。
壹個人想把產業私有並予以支配的觀念,在這樣的社會觀念之下是缺乏正當性的:
即使是皇帝,如果以天下為“我壹人之產業”,以天下之收入為“我產業之花息”,也要被責難其忘記了本應奉獻全社會的任務。
誕生在中國社會、且中國化程度最深的禪宗,當然也無法逃開這壹觀念的影響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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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在推行改革之前,橋本英樹的月收入僅10萬日元(日本壹般大學畢業新人的月收入都能達到20萬日元),維持生計都成問題,壹度不得已肆處兼職。他很了解顧客的需求,不但明確價目,而且像僧侶守夜和葬禮上誦經的服務,他收費減半,甚至考慮到壹些人生活太忙,他可以接受郵寄過來的骨灰。
正是他打破傳統的做法,讓見性院起死回生,走出了經濟困境:收入擴大到過往的4倍多——2016財年約1.28億日元,而他接手前還不到3000萬日元;信徒達到改革前的兩倍;葬禮服務的請求比以前增加3—5倍;他本人每月領取的收入也增至50萬日元。
橋本英樹在這麼做的時候,完全像是壹個挽救瀕臨破產的家族企業繼承人。他是正宗的曹洞宗僧人,在曹洞宗的駒澤大學(這所大學其實壹度就叫“曹洞宗大學”)研究生畢業,然後在曹洞宗總本山永平寺修行3年,再回家子承父業。
他本人對此也直言不諱:
我是住持的孩子,我自己也結婚了,實在不能說自己是出家人,只能說是以出家為目的的在家僧侶而已。所以我做法事,只能說是提供服務而已。

圖/圖蟲創意
像橋本英樹這樣娶妻成家、把寺廟作為家族企業來經營,在日本社會早已習以為常。
日本全國有多達77000座寺廟,絕大多數都是私有財產,實際上就是特定家族世代經營的家族企業,而住持就是“企業CEO”。這種做法始於親鸞上人(1173—1262),他主張“在家成佛”,帶頭打破傳統,食肉娶妻,過世俗生活。
到明治維新時期,日本政府於1874年發布《肉食妻帶解禁令》,宣布肉食、結婚都是個人的自由選擇,僧人也無須出家取法號,姓名乃至各項權利都與普通國民相同。不僅如此,還進壹步允許僧侶可以繼承,不但可以破戒生子,孩子還可以子承父業。壹百多年下來,僧侶實際上逐漸變成了壹個家傳職業,大量的寺廟也就都私有化了。
03
如果說日本的寺院看上去像是為社區提供服務的家族企業,那麼像少林寺這樣的中國名刹,則更像是國企。
少林寺既不是釋永信所有,他更不能娶妻生子,將資產傳給子女。盡管身為住持擁有巨大的權力、也有政治地位、各種榮譽,但那些利益不是他個人的,他要清楚地知道那都屬於公共財產,他只是組織的受托人。不僅如此,如果他不能嚴於律己,破戒犯規,德不配位,那就要被拉下馬,接受嚴厲的制裁。
這種公有制觀念在中國深入人心,專長研究中國明清社會經濟史的日本歷史學家岸本美緒曾研究指出,在中國的家族內部,家長其實也只相當於是“臨時受托管理家產的人”:
在此,作為所有的主體的“人”,與其說是個別的“人”,不如說是從祖先到子孫永遠連續的生命之流的壹部分。作為家族全員直系尊長的家長,在該時間點是體現這壹生命之流的人,對於該生命的持有物即家產,當然是由家長來做出決定。但是,如同家族的人格被家長所涵攝了壹樣,家長的人格也已經被死去的祖先所涵攝,要想違背從祖先到子孫的生命之流所命令之事,即使是家長也不被容許。
壹個人想把產業私有並予以支配的觀念,在這樣的社會觀念之下是缺乏正當性的:
即使是皇帝,如果以天下為“我壹人之產業”,以天下之收入為“我產業之花息”,也要被責難其忘記了本應奉獻全社會的任務。
誕生在中國社會、且中國化程度最深的禪宗,當然也無法逃開這壹觀念的影響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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