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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蘇瀧張碧晨"大戰",背後有壹個關鍵問題 | 溫哥華教育中心
   

汪蘇瀧張碧晨"大戰",背後有壹個關鍵問題

圖源:《閃亮的日子》截圖


類似遭遇的還有歌手鄧紫棋

今年6月,鄧紫棋發微博稱,自己15歲時合約由母親代簽,但母親不懂英文,合同又全是英文的,當年僅憑信任便簽下合約,後來才發現歌曲著作權屬於前公司蜂鳥音樂,並不在自己手上。她和蜂鳥的著作權糾紛已長達6年,至今著作權的歸屬仍存在爭議。



上下滑動瀏覽|圖源:微博@GEM鄧紫棋

因為著作權不在鄧紫棋手上,即便後來她的法律團隊找到依據,鄧紫棋重錄並全網上線專輯IAM GLORIA,但蜂鳥音樂仍發聲明稱鄧紫棋此舉侵害了復制權/改編權以及信息網絡傳播權。

為了奪回版權,有的歌手選擇斥巨資買下自己的母帶使用權。

中國日報雙語新聞,今年5月,泰勒·斯威夫特花費3.6億美元從Shamrock Capital買斷過往6張專輯的全部母帶使用權,包括MV、現場視頻、未公開素材等,標志著她徹底收回音樂主權。而這些歌,絕大多數都是泰勒·斯威夫特本人參與創作的。



圖源:Instagram@taylorswift


可以說,如果歌曲的版權歸公司所有,那麼原創音樂人通常會比較被動,很可能唱本人的歌都會面臨侵權。相反如果歌曲版權就在原創音樂人手上,那他們就能自主決定某壹首歌的演唱權限。

在此次原唱爭議中,不少網友提到歌手們的版權意識還是很強的,不少明星在不同場合都表達過“唱叁句以上就需要版權”。

汪蘇瀧在綜藝《奇異劇本鯊》中就說過“唱叁句以上就要版權了”,魏大勳還打趣能不能唱兩句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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