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永信惹麻煩] 釋永信被查:與多女有染 曾被舉報通奸,筆錄顯示..
圖片來源:界面新聞

圖片來源:界面新聞
早在2011年,釋永信就曾被傳包養女生
據新京報報道,關於釋永信私生活的桃色新聞,早在幾年前就引爆了輿論。2011年釋永信就曾先後被傳“嫖娼被抓”、“包養北大女生”等。
當年,釋永信本人就這些傳聞對媒體回應說:沒有必要澄清,遇到這樣的事,就讓它過去。佛教教義中說,“是非以不辯為解脫”,我們只往前看。有些事情靠時間和空間來解決,時間和空間不夠的話,你現在努力解釋也是很累的。
釋永信還談到出家人的柒情六欲問題,“和尚不准有婚姻戀愛關系,否則就犯根本大戒,要離開僧團,沒有壹點含糊。”
律師稱釋永信案有很多特殊之處
據北方新報報道,法律博主@Miss漢謨拉比-法律版 發文表示:僅從通報內容來看,明確指控其“挪用侵占項目資金寺院資產”,若查實利用住持職務之便非法占有或挪用寺院資金、資產,可能構成《刑法》第271條職務侵占罪或第272條挪用資金罪。
量刑標准如下,職務侵占罪:數額較大(6萬元以上)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100萬元以上)處3-10年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1500萬元以上)處10年以上或無期,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挪用資金罪:數額較大(10萬元以上)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數額巨大(400萬元以上)或拒不退還的,處3-10年有期徒刑。若涉及多次挪用、造成重大損失或用於非法活動,可能從重處罰。
釋永信案件有很多特殊之處,少林寺資產法律定性復雜,若被認定為集體財產或宗教團體財產,適用職務侵占罪;若涉及國有參股企業,可能觸發挪用公款罪或貪污罪(需符合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因此還要看後續如何審計資金流向、項目審批記錄,區分個人行為與寺院集體決策。此外,若調查發現其存在行賄,如為商業項目謀利、洗錢或逃稅漏稅行為,可能追加罪名。
另外,通報還顯示,釋永信與多名女子存在不正當關系,並育有非婚生子,還可能觸發重婚罪。當然,重婚罪需要壹定的構成要件,但該行為違反佛教“不邪淫”根本戒律,且情節嚴重,依據《漢傳佛教寺院住持任職辦法》第14條,可給予“勸誡—停職—撤銷職務”叁級處分。撤銷住持職務須住持所在地佛教協會常務理事會集體討論做出,報該住持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佛教協會同意,並由原任職備案的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注銷其備案後實施?對漢傳佛教全國重點寺院住持作出撤銷職務的決定,需報中國佛教協會同意,並由原任職備案的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注銷其備案後實施?
而上述職務侵占與挪用資金等行為,依據《宗教事務條例》可進行如下行政處罰:
第六拾叁條第贰款規定,“宗教團體、宗教院校或者宗教活動場所有前款行為,情節嚴重的,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對其進行整頓,拒不接受整頓的,由登記管理機關或者批准設立機關依法吊銷其登記證書或者設立許可”。“ 第六拾柒條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違反國家有關財務、會計、資產、稅收管理規定的,由財政、稅務等部門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經財政、稅務部門提出,由登記管理機關或者批准設立機關吊銷其登記證書或者設立許可”。
總之,若職務侵占與挪用資金罪證據確鑿,會根據涉案金額確定其刑期;若涉重婚罪,則會數罪並罰。其他罪名還需等待進壹步調查。不論刑事結果如何,其少林寺內相關宗教職務大概率會被撤銷。最終處理結果將由刑事判決、佛教協會決議、宗教事務局行政處罰叁部分組成,且叁部分可同步進行、互不替代。
[物價飛漲的時候 這樣省錢購物很爽]
無評論不新聞,發表壹下您的意見吧

圖片來源:界面新聞
早在2011年,釋永信就曾被傳包養女生
據新京報報道,關於釋永信私生活的桃色新聞,早在幾年前就引爆了輿論。2011年釋永信就曾先後被傳“嫖娼被抓”、“包養北大女生”等。
當年,釋永信本人就這些傳聞對媒體回應說:沒有必要澄清,遇到這樣的事,就讓它過去。佛教教義中說,“是非以不辯為解脫”,我們只往前看。有些事情靠時間和空間來解決,時間和空間不夠的話,你現在努力解釋也是很累的。
釋永信還談到出家人的柒情六欲問題,“和尚不准有婚姻戀愛關系,否則就犯根本大戒,要離開僧團,沒有壹點含糊。”
律師稱釋永信案有很多特殊之處
據北方新報報道,法律博主@Miss漢謨拉比-法律版 發文表示:僅從通報內容來看,明確指控其“挪用侵占項目資金寺院資產”,若查實利用住持職務之便非法占有或挪用寺院資金、資產,可能構成《刑法》第271條職務侵占罪或第272條挪用資金罪。
量刑標准如下,職務侵占罪:數額較大(6萬元以上)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100萬元以上)處3-10年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1500萬元以上)處10年以上或無期,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挪用資金罪:數額較大(10萬元以上)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數額巨大(400萬元以上)或拒不退還的,處3-10年有期徒刑。若涉及多次挪用、造成重大損失或用於非法活動,可能從重處罰。
釋永信案件有很多特殊之處,少林寺資產法律定性復雜,若被認定為集體財產或宗教團體財產,適用職務侵占罪;若涉及國有參股企業,可能觸發挪用公款罪或貪污罪(需符合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因此還要看後續如何審計資金流向、項目審批記錄,區分個人行為與寺院集體決策。此外,若調查發現其存在行賄,如為商業項目謀利、洗錢或逃稅漏稅行為,可能追加罪名。
另外,通報還顯示,釋永信與多名女子存在不正當關系,並育有非婚生子,還可能觸發重婚罪。當然,重婚罪需要壹定的構成要件,但該行為違反佛教“不邪淫”根本戒律,且情節嚴重,依據《漢傳佛教寺院住持任職辦法》第14條,可給予“勸誡—停職—撤銷職務”叁級處分。撤銷住持職務須住持所在地佛教協會常務理事會集體討論做出,報該住持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佛教協會同意,並由原任職備案的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注銷其備案後實施?對漢傳佛教全國重點寺院住持作出撤銷職務的決定,需報中國佛教協會同意,並由原任職備案的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注銷其備案後實施?
而上述職務侵占與挪用資金等行為,依據《宗教事務條例》可進行如下行政處罰:
第六拾叁條第贰款規定,“宗教團體、宗教院校或者宗教活動場所有前款行為,情節嚴重的,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對其進行整頓,拒不接受整頓的,由登記管理機關或者批准設立機關依法吊銷其登記證書或者設立許可”。“ 第六拾柒條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違反國家有關財務、會計、資產、稅收管理規定的,由財政、稅務等部門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經財政、稅務部門提出,由登記管理機關或者批准設立機關吊銷其登記證書或者設立許可”。
總之,若職務侵占與挪用資金罪證據確鑿,會根據涉案金額確定其刑期;若涉重婚罪,則會數罪並罰。其他罪名還需等待進壹步調查。不論刑事結果如何,其少林寺內相關宗教職務大概率會被撤銷。最終處理結果將由刑事判決、佛教協會決議、宗教事務局行政處罰叁部分組成,且叁部分可同步進行、互不替代。
[物價飛漲的時候 這樣省錢購物很爽]
| 分享: |
| 注: | 在此頁閱讀全文 |
| 延伸閱讀 | 更多... |
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