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嫂嫂出狱又刺死见义勇为者"上热搜 警方披露抓捕过程
获此线索后,民警反复研判,及时联系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协助开展侦查工作。2022年2月24日13时许,疑似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在逃人员田某明在长沙市长沙县长桥社区一出租屋内被警方成功抓获。后经DNA比对,核实此人正是华宁县潜逃19年的杀人逃犯田某明。至此,华宁县公安局实现命案逃犯全部清零。
冒用他人身份隐姓埋名
潜逃19年自称“不如狗”
据警方披露,田某明落网后,向办案民警讲述了他19年的逃亡生活:在当年作案后,他靠着自己熟悉当地地形的优势,顺着山上的草丛、林间开始了逃亡生涯。他既不走大路、也不走小路,只选择没人走的林间、灌木丛,走的时候也不走太快,边走边听周围环境,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便立即隐蔽。就这样连夜走路来到华宁县青龙镇,并在路边躲藏,等班车来到后便坐车到了昆明,后转车去了大理。
在大理待了一周后,田某明发现不适合躲藏,又返回昆明乘坐火车到了广东、江西、湖南等地。在逃亡期间,田某明捡到一张名为“陈浩”的身份证,便将身份证信息记录在小本子上,无事的时候便会拿出来背一背。就这样,10多年来田某明一直自称为“陈浩”,在建筑工地打工维持生计,为了逃避警方追捕,田某明只选择不用进行身份登记的工地打工,且每到一处工地最多只待3个月便会更换地方。

▲田某明接受警方讯问 图据华宁警方
因自己是命案逃犯,田某明不敢与周围的人过多交流,喝酒从来不敢多喝,生怕“酒后吐真言”,同时其手机通讯录、信息等也会定期删除。“这十多年,过的生活不是人过的,甚至连一只宠物狗都不如,每天都提心吊胆。逢年过节放假,就一个人买点干粮,到当地偏僻一点的山上躲着,等收假了又回工地干活,以免引起工友的怀疑。”
杀伤嫂嫂、杀死劝阻人
被告人不服一审死缓判决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1996年6月28日晚,时年20岁的田某明趁其兄田某某到向阳煤矿结账、其嫂赵某某不备之机,潜入赵家躲藏,待赵睡后闯入赵的房间,对赵实施强奸。赵惊醒后拒绝和反抗,田某明按开随身带的跳刀放于赵的颈部以杀害相威胁,在暴力胁迫下最终强奸了赵某某。
案情败露后,田某明想到其嫂赵某某把强奸一事说出去,弄得自己无脸面,即产生了与其嫂赵某某“同归于尽”的恶念。1996年7月7日8时许,潜逃在外的田某明回家将此前藏放的缅刀和跳刀各一把携带在身,窜到其嫂赵某某家,扬言要杀害赵某某,被同村的人及时拉开劝阻,杀人未遂。
因杀人未遂和犯强奸罪,田某明于当天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同年7月23日被逮捕,此后被人民法院判刑九年。2002年7月15日,田某明减刑释放。出狱后田某明不思悔改,为报复嫂嫂赵某某,2002年11月13日20时许,田某明窜至嫂嫂赵某某家行凶,将见义勇为者刘某某杀害,将赵某某杀伤潜逃。
2022年11月15日,该案一审宣判,田某明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田某明不服一审判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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