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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遠洋捕撈談耽美小說:誰的情色,誰的秩序? | 溫哥華教育中心
   

從遠洋捕撈談耽美小說:誰的情色,誰的秩序?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主流文學中對性的再現方式。無論是以男性快感為中心的“陽剛敘事”,還是以生育為終點的“功能性描寫”,都未能提供耽美中這種復雜且細膩的情感—身體—身份聯結。在某種意義上,耽美小說中對“Ta者身體”的書寫,正是作者在表達自我渴望、重塑情感歸屬與身份認同的過程。


這壹類“身體寫作”(body writing / writing of desire)在文學史中並不罕見:無論是法國的薩德、日本的谷崎潤壹郎,還是中國當代女性作家余秀華、陳染,作品中都出現過帶有肉體細節的敘述,這是挑戰規范、掙脫道德與身份規訓的表達自由。體制內作家如莫言,其作品中同樣存在大量露骨甚至暴力的性描寫(如亂倫、性侵等題材),但因其創作者擁有國家認證、出版資質與評論體系的加持,這些書寫被賦予“身體政治”“文學象征”“民族心理”的合法性。

而,耽美小說的性寫作卻往往被執法者與主流輿論壹刀切地等同於“淫穢”,無視了其中豐富的情感維度與社會意義。這壹點,正是耽美寫作最容易被誤讀、被打壓的地方,也是在這次事件中最大爭議之處,有些網友會覺得“早該清理了”,官方批評耽美小說“宣揚不健康性別觀念”“妨害未成年人成長”。

誠然,無論在歐美還是日本,含有色情內容的寫作,尤其是女性和酷兒的身體欲望式寫作,文學和文化上地位同樣很低,但是在學術與出版體系中有承認空間,幾乎不涉及法律問題。

為何是海棠出事?

中國現行法律中對“淫穢作品”的定義極為模糊,缺乏統壹透明的標准。其執行的重點,往往不依賴文本內容本身的“尺度”,而取決於:平台是否具備合法出版資質、是否設有內容審查機制、是否服從監管,以及作品是否納入國家認可的審查與盈利系統。這種模糊性為國家審查機制留下了巨大的操作空間,從而構成了事實上的“執法雙軌制”:主流平台享有“預防性豁免”,邊緣平台則面臨突擊式打壓。

政治哲學家南希?弗雷澤(Nancy Fraser)在《從結構調整到公眾領域》中指出,主流公共領域的邏輯是排除性的——它規范誰有資格發表意見、以什麼形式發言、哪些議題能進入政治可視空間。因此,諸如耽美創作者、同人圈寫手等非主流社群,往往只能另辟蹊徑,建立屬於自己的「替代公共領域」(subaltern counterpublics),在邊緣化空間中發聲與共鳴。這些「圈內」書寫本質上是對主流性別制度的微型抵抗,但也因此處於危險地帶:壹旦被國家權力或平台審查機制窺見,便被重新編碼為非法、淫穢、危險。

主流“男頻”平台(如閱文系的起點中文網)曾刊載大量性描寫內容,如都市爽文中的強制性愛、官場小說中的“潛規則”描寫、甚至對女性身體的物化與暴力情節,因其平台具備正規出版資質、配有“行業自律”編輯機制、能與監管達成默契,在“內容調整”“自查鎖文”之後得以繼續運營。即便踩線,也可通過內部刪改機制“合法化”其色情內容。


許多耽美寫作者原本依附於晉江等主流平台。自2014年起,晉江將其“耽美頻道”更名為“純愛”,以標示“無露骨性愛內容”的男同性戀題材。耽美圈中流傳著壹句話:“晉江禁止描寫頸部以下。”在這種語義審查的高壓之下,頭部作者往往選擇遵守平台規范,以換取市場化紅利;而壹批更強調身體感與情欲表達的作者,則轉向海棠等邊緣平台,以保留最低限度的自由。而主流平台上的作者,即使含少量色情內容,也常常能通過平台自律機制避免觸法。”這壹轉向並非僅僅為了書寫“色情”。匿名作者141曾在壹篇自述中寫道,她幾乎不寫成人向內容,她離開晉江,是因為“每次更新前都要使用敏感詞替換器”,壹個詞常常被拆解得“千奇百怪”,“口口口’成了互聯網上用來互相嘲諷的梗。她最終選擇前往海棠,並坦言:“我不能再忍受把我的文改成工業糖精,或者符合社會主義價值觀的正派作品了。我必須有壹個自由的地方。

與主流平台相比,海棠等平台的存在方式本身就是壹種制度縫隙中的抵抗:它們采用境外服務器與支付系統,規避國內出版審查機制;平台盈利依賴會員訂閱,用戶多為女性與酷兒,創作者多為個體寫手,沒有編輯部、內容審核鏈,也缺乏與官方接軌的行業話語。這種去中心化、去資質化的平台結構,直接繞開了國家對網絡出版、金流與意識形態的權力控制,也挑戰了國家對網絡出版、文化產業與金流監管的權力控制。

然而,這種自由也意味著風險。作者在海棠上發表的作品,極易因“涉黃”或“非法出版”被定罪警方以“非法出版”“傳播淫穢物品”為由直接介入,甚至以刑事罪名處理海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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