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八卦] 《酱园弄》杀夫案内幕(全明星)

当时上海各界,深信女子“无奸不成杀”,推断案中有案,必是淫妇伙同奸夫作案。
好巧不巧,酱园弄前楼的有一个山东人何惠贤,平日可怜詹周氏,经常接济她,警方怀疑和詹周氏有私情。
然而案发前十天,何惠贤已经回了山东老家,汪伪警方又不愿派人手去追查,于是作罢。
5月3日,上海地方法院一审判处詹周氏死刑。
死刑判决公布后,随着詹周氏被家暴的种种细节披露,原本喊打喊杀的社会舆论突然翻转,转而同情詹周氏。
詹周氏不服判决,开始上诉,上诉期间,张爱玲的闺蜜,同为上海知名女作家的苏青为此写下《为杀人者辩》,对“淫妇可杀”论调进行反驳,呼吁上海民众同情詹周氏之遭遇。
也是命中造化,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汪伪政府垮台,詹周氏杀夫案转交由国民政府审理,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继续帮詹周氏上诉。
一时间,“酱园弄杀夫案”受到妇女界高度关注,有个天主教的嬷嬷出庭作证,称詹周氏怀有身孕,不适宜死刑,后证明此为争取时间的“权宜之计”,詹周氏并不曾怀孕。
经社会各界努力,1948年4月,法院推翻此前判决,将詹周氏由死刑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

结案后,詹周氏被关押至提篮桥监狱女监服刑,彼时,女监中设有绣花缝纫等劳作项目,詹周氏心灵手巧,绣的花鲜艳美丽,为女犯中佼佼者。
1949年5月,上海解放,詹周氏被移送至江苏大丰的上海农场服刑,刑满之后,詹周氏被安置于上海农场川农分场就业,后转调至幼儿园工作,一直干到1981年退休。
在此期间,詹周氏改名周某某,经人介绍,与一位严姓炊事员结婚成家,农场为他们分配了住房,一家人过上平淡幸福的生活。
丈夫知道他的过往,他们还一起收养了很多孩子,白天在她工作的幼儿园吃喝,晚上回来挤着睡,这些孩子并不知道养母的人生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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