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市港婦殺夫] 壹樁殺夫案的故事:從血腥的市井傳說到悲情真相

敘事權的流變
女作家蘇青的辯解,打破父權解釋的壟斷。1945年6月,她在雜志《雜志》發表《為殺夫者辯》壹文,追問殺夫背後的另壹方原因,"為什麼沒有人問,是什麼把她逼到這壹步?"
她在文章中,細細引述詹周氏的經歷,在法庭上、報道中,都有她無依無靠前半生的敘述:自小父母雙亡,被領養後改姓周,9歲被賣到上海當鋪,17歲被當鋪老板許配給詹雲影。詹雲影出軌、賭博、變賣家產,慣於打罵詹周氏。當詹周氏提出離婚時,詹雲影命她去“軋姘頭”,替他省去離婚後的贍養費。詹周氏無法離婚,就在殺夫前壹年,試過喝藥自殺,未遂。
在婚姻中,詹周氏沒有援助者,遭受虐待不能反抗,看不到生活希望也不能離婚。蘇青自己的人生經歷,與詹周氏的困境互文。

圖源電影《醬園弄》?| 趙麗穎扮演的西林(蘇青)
40年代,當時蘇青與張愛玲可稱上海女作家的“雙璧”。蘇青家境頗好,父親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後回國在上海某銀行任經理。初中時,蘇青就結識了家境富裕的李欽後。蘇青考入大學後,同李欽後結婚,後來很快因懷孕徹底退學。
婚後,蘇青的日子並不好過。她連生肆個女兒,招來丈夫、婆婆的鄙夷。曾到壹小學任教,遭人議論,做了叁個月就只能辭職,回家全職帶孩子。 她和丈夫往往為錢斗嘴。壹次蘇青向丈夫要錢買米,竟然挨了壹耳光,聽到丈夫說:“你也是知識分子,可以自己去賺錢啊!”
蘇青從親身經歷看到,全職主婦從錢上遭受的屈辱是無解的。壹旦蘇青想認真討論家庭經濟問題,丈夫就擺出壹副吃虧的嘴臉,“向我討錢也該給我好嘴臉看,開口就責問仿佛天生欠著你似,這些錢要是給了舞女啊,她們可不知要怎樣地奉承我呢!”蘇青只能“不顧羞恥地”講奉承話,貼著冷臉求來孩子的飯錢。
壹旦身陷婚姻,無論蘇青還是周惠珍,都變成壹個只有父姓和夫姓的“詹周氏”。好在,蘇青成功離婚擺脫困境。因此,蘇青在《為殺夫者辯》中指出殺人動機背後更頑固的社會促因,懇求社會刀下留情。
蘇青的抗辯後,本能求生的詹周氏,被當時的文人塑造為“出走的娜拉”和“反抗夫權的象征”。 她的書寫,借案件抨擊舊式婚姻制度,蘇青以此鞏固了自己“新女性”的公共形象。
在醬園弄案發的4、50年代,所有試圖講述它的人因自身立場而重塑它。而詹周氏本人,始終是那個被代言、被定義的“她者”。
詹周氏壹次被貼近自身的講述,是1982年,台灣作家李昂寫作的小說《殺夫》。詹周氏的案件被搬去台灣鹿港,重現壹個女性在婚內被強奸、侮辱後被逼殺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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