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调查组通报湘雅二院罗某宇坠楼事件 结论是.....

公安机关依法对罗某宇的个人物品进行了封存并对电子产品进行电子物证检验,因手机、平板电脑设有开机密码,无法开机。对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内电子数据进行无损备份(镜像),对手机云端资料进行提取。完成提取后,2024年5月17日,公安机关将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移动硬盘等罗某宇个人物品当面交还家属,未对其中资料进行修改或删除。经检索,在备份数据、云端资料中均未发现家属提到的命名为“举报材料”的文件及文件夹。公安机关提取的电子数据中发现有158段录音文件,内容主要为2017年6月以来罗某宇工作、吃饭、闲聊等场景以及与他人通电话时的录音。


(五)关于质疑“通过罗某宇等研究生洗黑钱、分赃款”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湘雅二医院根据绩效管理办法向肾脏移植科发放医务人员绩效,由科室根据职工实际工作量进行二次分配。但该科室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存在将部分绩效先发放至多名研究生账户,再转至个别职工账户的现象。罗某宇近三年在读期间,科室累计向其发放33.379万元,其中29.526万元分批次转回科室原护士长,用于发放科室人员绩效,剩余3.853万元为罗某宇个人绩效。该行为反映出该科室在绩效分配中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责令医院整改,并对涉事科室主任、护士长等4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三、与罗某宇家属沟通情况

罗某宇坠亡后,湘雅二医院积极协助家属处理后事,表达慰问;考虑到其家庭实际困难,给予了人道主义慰问金。2024年10月31日,律师伍某某代表家属向湘雅二医院提出不合理的巨额补偿要求,医院予以拒绝。

2024年9月以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湘雅二医院、长沙市公安局等部门多次前往四川内江、眉山等地与家属沟通。调查结束后,联合调查组于2025年2月25日、3月26日、4月23日三次前往四川,拟向罗某宇家属当面通报调查结果详情,但家属予以拒绝。针对罗某宇家属2025年3月提出的要求刑事立案调查的信访诉求,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经过核查调查后,于4月27日向罗某宇家属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4月30日,罗某宇家属向雨花分局申请刑事复议,5月12日,雨花分局作出维持原决定的结论,并将刑事复议决定书当面送达代理律师及家属。5月20日,罗某宇家属向长沙市公安局申请刑事复核,5月28日,长沙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原决定的结论,并于5月29日将刑事复核决定书当面送达代理律师及家属。


“罗某宇坠楼事件”联合调查组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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