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新聞] 多倫多華裔男子被警方錯誤逮捕 索賠4000萬
安省警方在調查毒品案時錯誤地將他與壹名嫌犯搞混,導致他被逮捕、丟掉工作、並花兩年時間自證清白為自己洗清冤屈,但是警方沒有給出任何解釋,他使用法律武器將警方和政府雙雙告上法庭索賠4000萬。他就是陳旭(Xu Chen,音譯),壹名前多倫多公務員。

圖源:globalnews
2020年5月11日清晨,陳旭在士嘉堡的出租屋中被闖入者吵醒。
當時56歲的他,是多倫多社區住房公司(TCHC)的壹名項目主管。他以為遇到了搶劫,急忙鎖上了臥室門。但闖入者強行破門而入,持槍命令他趴下並戴上手銬。
來人是警察,但陳旭完全不知道自己為何被捕。他隨後被控持有毒品意圖販賣及制造冰毒,當天下午獲釋候審。
陳旭在法庭上作證說,“我是在從警局釋放後才通過谷歌搜索才知道‘冰毒’是什麼的。”
這間士嘉堡出租屋是警方當日突襲的大多地區14處目標之壹,旨在瓦解壹個涉嫌毒品販賣網絡。這是名為“Crowthorne項目”的13個月調查行動的高潮,由安省省警(OPP)牽頭。

警方當時宣布繳獲約20公斤冰毒、100公斤麻黃素、20萬顆疑似搖頭丸(MDMA)、壹盎司可卡因及50萬元現金,但這些都不是從陳旭家中查獲的。
警方宣布行動共逮捕12人。
陳旭說,這次被捕讓他失去了工作,生活被徹底顛覆。此後兩年,他不懈努力試圖說服司法系統自己是被誤認的受害者。
據數百頁的警方記錄、庭審文件、庭審錄音以及相關人員采訪顯示,調查人員忽視了陳旭清白的證據,堅稱陳是真凶,但理由站不住腳。
他們還在案件進入審判階段很久後才調查陳旭提出的另壹個嫌疑人——他的室友之壹,該室友有販毒前科。
陳旭代表自己出庭,卻揭露警方偵辦“極度薄弱”
2022年9月的審判中,陳旭選擇自行辯護。法院指定協助律師Paula Rochman表示,警方的身份指認“顯然存在嚴重缺陷”,調查“極為草率”。
Rochman表示,“他是壹個守法市民,卻因與案件無關的事情遭受極大痛苦,他失去了工作和生活的尊嚴。”
如今61歲的陳旭依然失業。他已分別對“Crowthorne項目”涉及的警方單位、安省政府和聯邦政府提出兩起訴訟,每案索賠近2000萬元,理由是警方“疏忽調查”造成的損害。
安省省警拒絕回應《星報》問題,僅表示案件仍在審理中,不便評論。
陳旭的困境起始於2020年4月29日,當時OPP偵探Troy Phillips在多倫多Etobicoke某處涉嫌制毒工廠外進行秘密監視。
當晚6:26,壹名亞裔男子駕駛壹輛黑色凱迪拉克Escalade駛入停車場並進入建築。Phillips筆記中描述該男子為45-50歲、黑發、體格壯實,穿黑褲和灰色夾克。
Phillips隨後尾隨該車到了士嘉堡的出租屋,也就是陳旭所住的地方。車道上停著陳旭的車——壹輛黑色雪佛蘭Cobalt。雖然警方承認這輛車“與案件無關”,但正是因為這輛車將陳旭卷入此案。
Phillips查詢了車輛登記信息,看了陳旭的交通廳(MTO)照片,稱他照片中的夾克和臉與監視到的凱迪拉克司機“相同”。
證據早已可以排除他——警方卻無動於衷
第贰天,Phillips再次在出租屋外監視,並尾隨凱迪拉克司機前往ATM等地。警方稱該男子後來將兩個藍色罐子從車上搬下,這些罐子“類似於用來制冰毒的化學品”。
警方據此將嫌疑人指認為陳旭。
但陳旭堅稱自己從未開過凱迪拉克,未去過Etobicoke的制毒現場,不認識調查對象,且根本沒有CIBC賬戶。
陳旭主動提供了多個方式證明自己不在現場:
他提供的工作記錄和電子郵件表明自己在4月30日整日都在辦公室;
他提議警方檢查手機GPS記錄;
要求查看ATM交易記錄;
要求檢查他與其他目標之間的電子信息聯系。
但警方從未采取任何壹項行動。
“種族”成誤認關鍵?
2021年7月,陳旭主動要求與Phillips和其上司Amerlinck會面。盡管Phillips表示自己是被迫參加的,但聲稱會“嘗試調查他提供的替代線索”。
會談中,Phillips承認陳旭4月30日上午出現在辦公室,但此信息未出現在後續筆錄和法庭文件中。相反,他只提及4月29日(當晚監視進行時)。
陳旭還向《星報》提供了他4月30日工作郵件截圖,顯示他從上午9:45到下午3:36壹直在發送郵件,還保留有個人日志。
控方承認警方沒查看他被扣押14個月的工作和私人手機。
陳旭認為,警方的誤認與其亞裔身份有關。
其民事訴狀中說,“通過秘密照片比對MTO照片來識別某人是不可靠的,尤其是對亞裔面孔的識別,在識別錯誤的概率上遠高於白人。”
大量研究表明,跨種族面部識別錯誤率極高。壹項2013年研究指出,該問題“在司法系統中造成了嚴重後果”,包括眾多通過DNA平反的冤案。
真正嫌犯早被指出,警方卻拖延兩年
陳旭自2020年被捕起,就告訴警方實際司機可能是其室友“吳先生(Mr. Wu)”。該凱迪拉克登記在壹位71歲長者Ng名下,他住在附近。
Ng在接受《星報》采訪時表示,自己不認識陳旭,但認識吳。他說從未擁有過凱迪拉克,懷疑自己的身份信息被濫用。
陳旭也多次提醒警方吳的存在,並提供房東信息協助追查。直到2022年9月庭審前幾天,警方才首次對吳進行犯罪記錄查詢,發現其2006年有販毒前科。
最終,在法院協助律師Rochman的建議下,法官暫停庭審要求警方徹查吳。警方試圖聯絡吳未果,吳自2020年突襲後便搬離。
吳未被控任何與毒品有關的罪名。《星報》基於此原因,未公開其全名。
壹場被毀的生活
2020年5月,被捕不到叁周,TCHC便以“無因解雇”辭退陳旭,他在公司已任職近肆年。其後他領取疫情緊急救助金與失業保險,但如今靠積蓄勉強維持生計。
2022年審判第叁天,控方突然撤銷指控。檢察官Francis表示“經過復審,案件存在重大問題”。
聯邦檢控署發言人Houle稱,案件“不再符合起訴標准”,但未解釋具體原因。
法官Roberts在庭審結束時對陳旭說:“你為自己辯護得非常出色,現在你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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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globalnews
2020年5月11日清晨,陳旭在士嘉堡的出租屋中被闖入者吵醒。
當時56歲的他,是多倫多社區住房公司(TCHC)的壹名項目主管。他以為遇到了搶劫,急忙鎖上了臥室門。但闖入者強行破門而入,持槍命令他趴下並戴上手銬。
來人是警察,但陳旭完全不知道自己為何被捕。他隨後被控持有毒品意圖販賣及制造冰毒,當天下午獲釋候審。
陳旭在法庭上作證說,“我是在從警局釋放後才通過谷歌搜索才知道‘冰毒’是什麼的。”
這間士嘉堡出租屋是警方當日突襲的大多地區14處目標之壹,旨在瓦解壹個涉嫌毒品販賣網絡。這是名為“Crowthorne項目”的13個月調查行動的高潮,由安省省警(OPP)牽頭。

警方當時宣布繳獲約20公斤冰毒、100公斤麻黃素、20萬顆疑似搖頭丸(MDMA)、壹盎司可卡因及50萬元現金,但這些都不是從陳旭家中查獲的。
警方宣布行動共逮捕12人。
陳旭說,這次被捕讓他失去了工作,生活被徹底顛覆。此後兩年,他不懈努力試圖說服司法系統自己是被誤認的受害者。
據數百頁的警方記錄、庭審文件、庭審錄音以及相關人員采訪顯示,調查人員忽視了陳旭清白的證據,堅稱陳是真凶,但理由站不住腳。
他們還在案件進入審判階段很久後才調查陳旭提出的另壹個嫌疑人——他的室友之壹,該室友有販毒前科。
陳旭代表自己出庭,卻揭露警方偵辦“極度薄弱”
2022年9月的審判中,陳旭選擇自行辯護。法院指定協助律師Paula Rochman表示,警方的身份指認“顯然存在嚴重缺陷”,調查“極為草率”。
Rochman表示,“他是壹個守法市民,卻因與案件無關的事情遭受極大痛苦,他失去了工作和生活的尊嚴。”
如今61歲的陳旭依然失業。他已分別對“Crowthorne項目”涉及的警方單位、安省政府和聯邦政府提出兩起訴訟,每案索賠近2000萬元,理由是警方“疏忽調查”造成的損害。
安省省警拒絕回應《星報》問題,僅表示案件仍在審理中,不便評論。
陳旭的困境起始於2020年4月29日,當時OPP偵探Troy Phillips在多倫多Etobicoke某處涉嫌制毒工廠外進行秘密監視。
當晚6:26,壹名亞裔男子駕駛壹輛黑色凱迪拉克Escalade駛入停車場並進入建築。Phillips筆記中描述該男子為45-50歲、黑發、體格壯實,穿黑褲和灰色夾克。
Phillips隨後尾隨該車到了士嘉堡的出租屋,也就是陳旭所住的地方。車道上停著陳旭的車——壹輛黑色雪佛蘭Cobalt。雖然警方承認這輛車“與案件無關”,但正是因為這輛車將陳旭卷入此案。
Phillips查詢了車輛登記信息,看了陳旭的交通廳(MTO)照片,稱他照片中的夾克和臉與監視到的凱迪拉克司機“相同”。
證據早已可以排除他——警方卻無動於衷
第贰天,Phillips再次在出租屋外監視,並尾隨凱迪拉克司機前往ATM等地。警方稱該男子後來將兩個藍色罐子從車上搬下,這些罐子“類似於用來制冰毒的化學品”。
警方據此將嫌疑人指認為陳旭。
但陳旭堅稱自己從未開過凱迪拉克,未去過Etobicoke的制毒現場,不認識調查對象,且根本沒有CIBC賬戶。
陳旭主動提供了多個方式證明自己不在現場:
他提供的工作記錄和電子郵件表明自己在4月30日整日都在辦公室;
他提議警方檢查手機GPS記錄;
要求查看ATM交易記錄;
要求檢查他與其他目標之間的電子信息聯系。
但警方從未采取任何壹項行動。
“種族”成誤認關鍵?
2021年7月,陳旭主動要求與Phillips和其上司Amerlinck會面。盡管Phillips表示自己是被迫參加的,但聲稱會“嘗試調查他提供的替代線索”。
會談中,Phillips承認陳旭4月30日上午出現在辦公室,但此信息未出現在後續筆錄和法庭文件中。相反,他只提及4月29日(當晚監視進行時)。
陳旭還向《星報》提供了他4月30日工作郵件截圖,顯示他從上午9:45到下午3:36壹直在發送郵件,還保留有個人日志。
控方承認警方沒查看他被扣押14個月的工作和私人手機。
陳旭認為,警方的誤認與其亞裔身份有關。
其民事訴狀中說,“通過秘密照片比對MTO照片來識別某人是不可靠的,尤其是對亞裔面孔的識別,在識別錯誤的概率上遠高於白人。”
大量研究表明,跨種族面部識別錯誤率極高。壹項2013年研究指出,該問題“在司法系統中造成了嚴重後果”,包括眾多通過DNA平反的冤案。
真正嫌犯早被指出,警方卻拖延兩年
陳旭自2020年被捕起,就告訴警方實際司機可能是其室友“吳先生(Mr. Wu)”。該凱迪拉克登記在壹位71歲長者Ng名下,他住在附近。
Ng在接受《星報》采訪時表示,自己不認識陳旭,但認識吳。他說從未擁有過凱迪拉克,懷疑自己的身份信息被濫用。
陳旭也多次提醒警方吳的存在,並提供房東信息協助追查。直到2022年9月庭審前幾天,警方才首次對吳進行犯罪記錄查詢,發現其2006年有販毒前科。
最終,在法院協助律師Rochman的建議下,法官暫停庭審要求警方徹查吳。警方試圖聯絡吳未果,吳自2020年突襲後便搬離。
吳未被控任何與毒品有關的罪名。《星報》基於此原因,未公開其全名。
壹場被毀的生活
2020年5月,被捕不到叁周,TCHC便以“無因解雇”辭退陳旭,他在公司已任職近肆年。其後他領取疫情緊急救助金與失業保險,但如今靠積蓄勉強維持生計。
2022年審判第叁天,控方突然撤銷指控。檢察官Francis表示“經過復審,案件存在重大問題”。
聯邦檢控署發言人Houle稱,案件“不再符合起訴標准”,但未解釋具體原因。
法官Roberts在庭審結束時對陳旭說:“你為自己辯護得非常出色,現在你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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