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session_start(): open(/var/www/vhosts/vandaily.com/php_session/sess_c6937d1034116832b0a02462bab6b001, O_RDWR) failed: No space left on device (28) in /var/www/vhosts/vandaily.com/httpdocs/includes/session_new.php on line 34
加國男子被跳橋人砸死 市府成被告 | 溫哥華教育中心
   

加國男子被跳橋人砸死 市府成被告

(加西網綜合)安省壹名老人去年坐車經過多倫多利賽德大橋(Leaside Bridge)橋下時,被壹名跳橋者砸中身亡。其家人於近日提起訴訟,稱多倫多市政府本應采取更多措施防止其死亡。




(維基)

據壹份索賠聲明稱,2024年6月16日近中午時分,76歲的索恩希爾居民哈羅德·盧斯特豪斯(Harold Lusthouse)坐在壹輛沿唐谷公園大道(Don Valley Parkway)向北行駛的車輛副駕駛座上,前往參加父親節早午餐。

在經過多倫多利賽德大橋(Leaside Bridge)下面時,壹名正在橋上行走的男子“跳下或墜落身亡”,並撞中了盧斯特豪斯乘坐的車輛,“猛烈地壓在他​​身上”,導致他傷勢“嚴重”。

盧斯特豪斯住院後於6月18日去世,當時距離他77歲生日還有肆天。


盧斯特豪斯的女兒塔利·烏迪茨基、兒子蘭登及其孫輩要求多倫多市政府賠償170萬元,指控市政府“明知或理應知道不安裝護欄的風險”卻未能在橋上安裝護欄,構成疏忽。



起訴書中寫道:“被告多倫多市政府至少從2003年(甚至更早)就知道或理應知道,利賽德大橋是墜橋和/或自殺未遂的常見地點,而利賽德大橋在沒有合理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對行人和/或行駛在唐谷公園大道上的車輛構成危險。”

多倫多警方尚未確認6月16日墜落於盧斯特豪斯所乘車輛的男子是否自殺身亡,但當時稱其是墜落身亡。

警方發給CTV多倫多新聞的電子郵件中表示,他們並未將墜落事件作為“刑事事件”進行調查。


[加西網正招聘多名全職sales 待遇優]
無評論不新聞,發表壹下您的意見吧
上壹頁12下壹頁
注:
  •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 在此頁閱讀全文
     推薦:

    意見

    當前評論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歡迎您發表您的看法。
    發表評論
    您的評論 *: 
    安全校驗碼 *: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Copyright © 溫哥華網, all rights are reserved.

    溫哥華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