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相關] 23歲男子駕照擬注銷,才知8年前"被精神病"

8年前,宋赫被會澤縣人民醫院精神科醫生王某診斷為精神分裂症,並納入管理。
在拿到材料時,宋赫還被告知是當年會澤縣人民醫院醫生到紙廠鄉衛生院進行“義診”時作出的診斷。
宋赫向澎湃新聞表示,他從未到衛生院進行任何精神診斷,更沒見過診治醫生王某。
在個人信息補充表及參加重性精神疾病治療網絡知情同意書兩份材料上,均有宋赫父親的簽名和電話。“我父親是個文盲,他帶我打預防針簽過壹次字,醫生把表拿給他讓他簽字他就簽了,但並不知曉文件的內容。”宋赫解釋道。
宋赫父親向澎湃新聞證實了上述說法,並稱自己從未帶宋赫去紙廠鄉衛生院進行過精神診斷,也不知宋赫為何被會澤縣人民醫院診斷為精神分裂症。此外,宋赫還質疑,醫生作出診斷的時間是2016年9月2日,正值學校開學期間,“那時我都在學校住宿,怎麼會跑到醫院去呢?”
宋赫父子均坦承,宋赫確曾因叛逆、不聽話去過醫院診斷。壹份2015年8月24日在曲靖市第叁人民醫院的診斷顯示,其父親反映宋赫近叁年來出現亂講話、在外亂跑、爬樹等症狀,壹月1到2次,每次發作1-2小時。但醫生並未作出診斷,腦電圖也顯示在正常范圍。

2015年8月24日在曲靖市第叁人民醫院的診斷。
2024年7月,宋赫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將會澤縣人民醫院告上法庭,要求對方對其做出精神分裂症診斷導致的嚴重後果作出賠償,並公開賠禮道歉。“但庭前質證時,法院稱我和醫院雙方選定的鑒定機構沒有精神方面的鑒定資質。”
之後有專業人士提醒他,他與會澤縣人民醫院並沒有發生醫療糾紛,敗訴幾率大。2024年10月10日,宋赫提出撤訴並被法院准許。不過,宋赫也因此獲得了更多的證據材料,包括院方提供的壹份2016年由會澤縣衛生局下發的《關於組織開展2016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篩查、確診、評估等工作的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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