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相關] 23歲男子駕照擬注銷,才知8年前"被精神病"

會澤縣人民醫院精神康復樓
2024年4月13日,宋赫找到會澤縣人民醫院精神科,要求調取病歷資料。“然而,無論查宋赫還是宋正雄,都沒有發現我的病歷資料。”次日,宋赫又到戶籍地會澤縣公安局紙廠派出所反映其無緣無故被判定為精神病,導致駕駛證被注銷壹事。
宋赫稱,派出所工作人員建議他去曲靖市第叁人民醫院做壹個心理測評。同年4月17日,曲靖市第叁人民醫院出具了宋赫的心理測評結果。多項量表顯示,宋赫不存在明顯社會功能障礙,也不存在躁狂症狀和焦慮情緒。
當他滿心歡喜把這份測評結果交至派出所時,工作人員告知需要醫生作出精神疾病診斷。“我又去找曲靖市第叁人民醫院,但是醫生說類似診斷只有車管所委托他們鑒定才能作出。”緊接著,他找了曲靖市南海子車管所,後來又去了昆明市車管所。
“他們說心理測評結果不能作為撤銷注銷駕駛證的依據,但既然我提出異議,可以對駕駛證暫時進行凍結,同時聯系曲靖市車管所進行鑒定委托。”交管12123APP上顯示,截至今年4月25日,宋赫所持有的駕駛證仍為鎖定狀態。

宋赫所持有的駕駛證仍為鎖定狀態
壹個多月後,會澤縣相關部門反饋稱在紙廠衛生院找到宋赫患病診斷的資料:原來早在8年前,宋赫就已被會澤縣人民醫院精神科醫生王某診斷為精神分裂症,並納入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6月21日,在壹份發給紙廠鄉衛生院的函件中,紙廠派出所稱,2024年4月18日,該所在工作中發現宋赫性格偏激,有精神病史存在違法犯罪風險,請紙廠鄉衛生院接收函件後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對宋赫開展針對性工作,做好摸排、風險穩控工作。摘要中還表示,同年4月18日接到宋赫報警質問為何將其判定為精神病,導致駕照被注銷。
此外,派出所還建議衛生院了解宋赫病史情況,“其是否患有精神病,若確實患有精神病,希望該院出具證明材料至會澤縣紙廠派出所”。
針對這份函件,宋赫向澎湃新聞表示,4月18日他曾向曲靖市紀委以及會澤縣公安局反映自己被列入精神病監管系統無實質性依據,並且投訴派出所不作為、亂作為。他認為函上內容與事實不符。
4月26日,澎湃新聞致電該派出所了解函件上稱宋赫有精神病史存在違法犯罪風險的依據時,民警表示系內部工作流程,可聯系宣傳部門。
當地曾下發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篩查工作指標,規定了確診率
壹份蓋有會澤縣人民醫院公章的病情診斷顯示,2016年9月2日,時年14歲的宋赫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診治醫生為該院精神科王某。個人基本信息表顯示宋赫有嚴重精神障礙,個人信息補充表則顯示其既往主要症狀有“幻覺、交流困難、行為怪異、悲觀厭世、孤僻懶散”,醫生簽字壹欄則為時任村醫陳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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