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賣家悔約 賠華裔買家這些費用
(加西網綜合) 在壹起買房合同糾紛案中,BC省最高法院法官埃裡克·V·戈塔迪(Eric V. Gottardi)裁定,由於賣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安裝“平台升降機”,本拿比壹套房屋將以比最初商定的價格低了275,000多元的價格出售。

根據CTV的報道,此案的買方,華裔女子陳女士和90歲母親共同居住,母親因行動不便,需要壹套有電梯的房屋。陳女士試圖購買賣方達利瓦爾位於本拿比Barnet Road的壹套房產。在2021年5月第壹次看房時,陳女士詢問是否可以安裝電梯以適應母親的輪椅需求。
經過壹系列談判,雙方在最終合同中達成了壹項協議,要求賣方安裝壹部“平台升降機”或“平台升降椅”,並承擔安裝費用。合同條款規定,若費用超出15,000元,買方需自行承擔額外費用。然而,盡管購房合同規定,電梯應在成交日期前安裝。
但賣方未能履行這壹義務。
原定2021年10月的成交日期因陳女士在出售前房屋的困難而推遲,並最終定於12月30日。到達此日期時,電梯仍未安裝,且賣方提出的解決方案無法滿足陳女士的需求,因其無法容納輪椅。買方嘗試推遲成交日期,但賣方堅決拒絕,表示若未按期完成交易,便視為買方違約。
2022年1月6日,賣方宣布終止合同,並通過律師向陳女士發出終止聲明。幾周後,陳女士提起訴訟,要求強制履行合同並賠償損失。她表示,電梯是購買該房產的“關鍵條件”,沒有電梯就無法完成交易。
在法庭上,賣方提出反訴,要求賠償因交易失敗造成的租金收入損失,稱合同中關於電梯的條款過於模糊。然而,法官駁回了這壹論點,指出陳女士在合同談判過程中提供的手冊明確描述了所需電梯的類型,且賣方對此完全知情。
法官還強調,電梯未能安裝違反了合同的“基本條款”,且若沒有電梯,陳女士根本不會簽署合同。最終,法官判決買方勝訴,並駁回賣方的反訴。
考慮到陳女士在本拿比地區尋找符合需求的房產無果,她與母親在交易失敗後被迫搬進溫哥華市中心的Parq酒店,住了六個月,花費超過10萬元。隨後,他們搬入位於煤港Cardero街的短期和長期租賃公寓。
法官裁定,陳女士因此產生的費用應由賣方賠償,金額為264,089.56元,包括在Parq酒店的住宿費用以及搬入租賃公寓後的租金。最終,法官將賠償金額調整後,裁定該房屋的最新成交價格為1,992,164.07元,比最初商定的228萬元價格低。
雖然法官在裁決中沒有明確說明陳女士最初同意為該房屋支付多少錢,但法官的結論是,最新的購買房屋價格將為 1,992,164.07 元,”減去任何判決前利息和判決後 90 天的利息“。
這壹數字意味著最初雙方商定的價格為 228 萬元。根據BC省評估局 BC Assessment 的數據,該房屋 2025 年的評估價值為 3,085,000 元。
此次裁決表明,合同條款未能得到履行的情況下,法院會考慮到買方的實際損失,並依據合同的“核心要素”作出判決,確保買方得到合理補償。
[物價飛漲的時候 這樣省錢購物很爽]
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根據CTV的報道,此案的買方,華裔女子陳女士和90歲母親共同居住,母親因行動不便,需要壹套有電梯的房屋。陳女士試圖購買賣方達利瓦爾位於本拿比Barnet Road的壹套房產。在2021年5月第壹次看房時,陳女士詢問是否可以安裝電梯以適應母親的輪椅需求。
經過壹系列談判,雙方在最終合同中達成了壹項協議,要求賣方安裝壹部“平台升降機”或“平台升降椅”,並承擔安裝費用。合同條款規定,若費用超出15,000元,買方需自行承擔額外費用。然而,盡管購房合同規定,電梯應在成交日期前安裝。
但賣方未能履行這壹義務。
原定2021年10月的成交日期因陳女士在出售前房屋的困難而推遲,並最終定於12月30日。到達此日期時,電梯仍未安裝,且賣方提出的解決方案無法滿足陳女士的需求,因其無法容納輪椅。買方嘗試推遲成交日期,但賣方堅決拒絕,表示若未按期完成交易,便視為買方違約。
2022年1月6日,賣方宣布終止合同,並通過律師向陳女士發出終止聲明。幾周後,陳女士提起訴訟,要求強制履行合同並賠償損失。她表示,電梯是購買該房產的“關鍵條件”,沒有電梯就無法完成交易。
在法庭上,賣方提出反訴,要求賠償因交易失敗造成的租金收入損失,稱合同中關於電梯的條款過於模糊。然而,法官駁回了這壹論點,指出陳女士在合同談判過程中提供的手冊明確描述了所需電梯的類型,且賣方對此完全知情。
法官還強調,電梯未能安裝違反了合同的“基本條款”,且若沒有電梯,陳女士根本不會簽署合同。最終,法官判決買方勝訴,並駁回賣方的反訴。
考慮到陳女士在本拿比地區尋找符合需求的房產無果,她與母親在交易失敗後被迫搬進溫哥華市中心的Parq酒店,住了六個月,花費超過10萬元。隨後,他們搬入位於煤港Cardero街的短期和長期租賃公寓。
法官裁定,陳女士因此產生的費用應由賣方賠償,金額為264,089.56元,包括在Parq酒店的住宿費用以及搬入租賃公寓後的租金。最終,法官將賠償金額調整後,裁定該房屋的最新成交價格為1,992,164.07元,比最初商定的228萬元價格低。
雖然法官在裁決中沒有明確說明陳女士最初同意為該房屋支付多少錢,但法官的結論是,最新的購買房屋價格將為 1,992,164.07 元,”減去任何判決前利息和判決後 90 天的利息“。
這壹數字意味著最初雙方商定的價格為 228 萬元。根據BC省評估局 BC Assessment 的數據,該房屋 2025 年的評估價值為 3,085,000 元。
此次裁決表明,合同條款未能得到履行的情況下,法院會考慮到買方的實際損失,並依據合同的“核心要素”作出判決,確保買方得到合理補償。
[物價飛漲的時候 這樣省錢購物很爽]
| 分享: |
| 注: |
推薦:
大溫賣家悔約 賠華裔買家這些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