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 廣州率先求解電動車泛濫,新規能否應對失控"電雞"?
在新規之下,只要違反兩項逆行、醉駕、用電話和超車超速等,公安交通就會責令警告或者罰款最多200元。
但在廣州的情況卻正正相反,“電雞”的交通違規大大增加了事故數字。據《南方都市報》統計,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意外的受傷個案,普遍占了各大醫院創傷骨科患者的六至八成;珠江醫院急診科副主任醫師池達智也表示,今年首半年在該院外科急診交通事故中,近八成涉及電動自行車,有325例。
事實上,為了減少情況,廣州政府在2021年11月開始對電動自行車實施上牌制度,希望能達至精准執法。但要實踐到現實中,有壹定難度。首先數量之多,交警難以完全執法,加上不少人會刻意用膠袋、口罩、抹布或貼紙等遮擋車牌,以避開路上的交通警和電子監控的識別。
而在駕駛者看來,交警的處罰並沒有達到阻嚇效用。勞立平日常工作需要給客戶派發文件,他坦白說開電動自行車時,為了節省時間都會走隧道、上過江橋。但根據規定,電動自行車24小時禁止通行這類道路。
目前交通違規罰款由20到50元不等,勞立平則輕松地說,“其實不高,20元只是壹杯啡的價格。”

在廣州,非機動車道不多,部份電動自行車駕駛者會開到機動車道。
新規加大罰款、限速15公裡
12月30日新規上路。廣州《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共8章55條,主要針對改裝、超速闖紅燈等交通違法,以及違規充電等行為加大罰款。
在新規之下,經營者非法改裝,最高可被罰款5萬;被抓到叁次以上,則罰10萬元;駕駛非法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被抓到需要恢復原狀,並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另外逆行、醉駕、用電話和超車超速等,只要違反兩項,公安交通就會責令警告,或者罰款最多2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列明所有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裡——比車子設計時速的25公裡還要慢。這對“時間就是金錢”的外賣快遞員,造成極大打擊。
在中國社交媒體小紅書上,有外賣員拍攝自己以時速15公裡行駛的實況。他形容就像騎自行車壹樣,看著導航,很難趕得及過紅綠燈。他還計算過,用這個速度光是跑完叁公裡就需要12分鍾,如果正式工作,還要算上取餐等餐的時間。現在許多外賣配送時間被限在30分鍾之內完成,除非配送平台放寬配送時間,否則絕對不可能准時送達。
張勝雄認為,廣州限速15公裡的新規“可能不太合理”。在台灣,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為25公裡。“像我在騎自行車都可以騎到12(公裡),”他說,這樣的舉措可能會讓民眾想去改裝車子,但更重要的是,管理者必須把該限制的理據講清。
事實上,“限速15公裡”並不是新規。根據《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當中列明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裡。
不過,有份參與制定法規的專家曾向媒體表示,當年法規主要針對自行車和較流行的助力電動自行車,“和現在流行的電動自行車存在壹定差別”。而《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施行以來,經歷叁次修訂,但關於限制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的壹條則從未更新過。
暨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胡剛則認同,應該對電動自行車行駛速度采取限制,但認為應該區分生活用車和營運型用車,而對於後者,“應該綜合考慮行業的特點和配送需求。”
就此問題,廣東省公安廳曾回應,2025年上半年將會對外賣、速遞等行業的電動自行車進行專用車牌管理,牌號由企業申請,僅限該企業員工使用。同時,交警部門亦會督促配送平台放寬配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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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但在廣州的情況卻正正相反,“電雞”的交通違規大大增加了事故數字。據《南方都市報》統計,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意外的受傷個案,普遍占了各大醫院創傷骨科患者的六至八成;珠江醫院急診科副主任醫師池達智也表示,今年首半年在該院外科急診交通事故中,近八成涉及電動自行車,有325例。
事實上,為了減少情況,廣州政府在2021年11月開始對電動自行車實施上牌制度,希望能達至精准執法。但要實踐到現實中,有壹定難度。首先數量之多,交警難以完全執法,加上不少人會刻意用膠袋、口罩、抹布或貼紙等遮擋車牌,以避開路上的交通警和電子監控的識別。
而在駕駛者看來,交警的處罰並沒有達到阻嚇效用。勞立平日常工作需要給客戶派發文件,他坦白說開電動自行車時,為了節省時間都會走隧道、上過江橋。但根據規定,電動自行車24小時禁止通行這類道路。
目前交通違規罰款由20到50元不等,勞立平則輕松地說,“其實不高,20元只是壹杯啡的價格。”

在廣州,非機動車道不多,部份電動自行車駕駛者會開到機動車道。
新規加大罰款、限速15公裡
12月30日新規上路。廣州《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共8章55條,主要針對改裝、超速闖紅燈等交通違法,以及違規充電等行為加大罰款。
在新規之下,經營者非法改裝,最高可被罰款5萬;被抓到叁次以上,則罰10萬元;駕駛非法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被抓到需要恢復原狀,並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另外逆行、醉駕、用電話和超車超速等,只要違反兩項,公安交通就會責令警告,或者罰款最多2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列明所有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裡——比車子設計時速的25公裡還要慢。這對“時間就是金錢”的外賣快遞員,造成極大打擊。
在中國社交媒體小紅書上,有外賣員拍攝自己以時速15公裡行駛的實況。他形容就像騎自行車壹樣,看著導航,很難趕得及過紅綠燈。他還計算過,用這個速度光是跑完叁公裡就需要12分鍾,如果正式工作,還要算上取餐等餐的時間。現在許多外賣配送時間被限在30分鍾之內完成,除非配送平台放寬配送時間,否則絕對不可能准時送達。
張勝雄認為,廣州限速15公裡的新規“可能不太合理”。在台灣,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為25公裡。“像我在騎自行車都可以騎到12(公裡),”他說,這樣的舉措可能會讓民眾想去改裝車子,但更重要的是,管理者必須把該限制的理據講清。
事實上,“限速15公裡”並不是新規。根據《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當中列明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裡。
不過,有份參與制定法規的專家曾向媒體表示,當年法規主要針對自行車和較流行的助力電動自行車,“和現在流行的電動自行車存在壹定差別”。而《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施行以來,經歷叁次修訂,但關於限制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的壹條則從未更新過。
暨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胡剛則認同,應該對電動自行車行駛速度采取限制,但認為應該區分生活用車和營運型用車,而對於後者,“應該綜合考慮行業的特點和配送需求。”
就此問題,廣東省公安廳曾回應,2025年上半年將會對外賣、速遞等行業的電動自行車進行專用車牌管理,牌號由企業申請,僅限該企業員工使用。同時,交警部門亦會督促配送平台放寬配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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