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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不是给脸不要脸?全网热议"新罪名" | 温哥华教育中心
   

他是不是给脸不要脸?全网热议"新罪名"

前几天,安徽老省会安庆原副市长陆应平落马的通报,引发了全网热议。


全因用了一个新的罪名“拒绝组织挽救”!

这让很多人立即想起了延安整风期间的“抢救失足者运动”。

那本是一次反特活动,但康生将其异化为“抢救失足者运动”,期间发生了一桩丑事:主席秘书被隔离,负责“抢救”的力群到窑洞里找其延安四大美女之一的妻子范元甄谈话,结果抢救到床上去了。

我的理解,抢救你,就是你首先得忏悔,承认自己有问题先主动招认,笃信组织不会冤屈你,先接受审查再说。哪怕冤屈吃了苦头,最后还得感谢组织平反;如果没有冤屈,你得感谢组织及时抢救,没有让你滑向更深的深渊。

也是,既然都是“抢救”,说明组织还没有完全放弃他们,而是给了机会,以免他们侥幸过关。

结果是,这人不识好歹,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只好抓进去了。

换句话说,给脸不要脸嘛。

我查了一下,发现这是今年以来的新词,“享受”这个待遇的干部也不少了。

第一位出场的也是位安徽官员,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白金明,今年1月16日被“双开”。通报指其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第二位出场的是甘肃庆阳市原副市长吴丽华。今年4月18日,她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路不明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不知这14年刑期里,有多少是因为“一再”拒绝组织抢救而加重的。

不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说明她没有交代其他涉案人,倒也是个经受住了考验的。人常说女性个个是江姐,男人都是浦志高,诚不我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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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人说话啊,我想来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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