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歌] 胡歌起訴多家公司!這叁家公司已致歉


聲明顯示,叁公司未經胡歌授權,擅自於2022年1月起至2024年8月期間,為宣傳、銷售產品,在產品外包裝、宣傳圖片及包裝袋均侵權使用了胡歌的肖像和姓名。上述公司對於侵權行為表示誠摯道歉,已將全部侵權含有胡歌肖像和姓名的產品、物料全部下架、銷毀。值得壹提的是,今年8月,上述叁家公司已因此案被強制執行20萬元。
如今,“明星代言”“明星推薦”是商家提升銷量的法寶之壹,然而,未經授權“碰瓷”明星,使用其肖像“蹭熱度”“引流量”將構成侵權。
本文轉載自上海浦東新區法院、廣州花都區法院、公開信息
[物價飛漲的時候 這樣省錢購物很爽]
| 分享: |
| 注: | 在此頁閱讀全文 |
| 延伸閱讀 | 更多... |
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