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 谷歌苹果接连被传拆分 美国反垄断风暴还未平息
根据谷歌自己的估算,建立一个能够与之竞争的搜索引擎至少需要数十亿美元的投资,而开发和维持高质量搜索结果所需的技术基础设施(如索引建设、爬虫技术和人工智能算法)同样需要巨额投入。比如,不考虑研发和技术开支,若苹果维持一个能够与谷歌竞争的通用搜索引擎,每年要花费70亿美元,占苹果2019年总研发支出的40%以上。法院因此认为,如果有人想进入通用搜索市场,会非常困难。
而在具体的垄断行为上,判决主要聚焦在独家交易和“自我优待”:
独家交易是指歌与苹果、Mozilla等浏览器开发商、移动设备制造商和无线运营商签订的独家分销合同,这些合同使谷歌成为用户设备上预装的默认搜索引擎。合同还往往包含排他性条款,禁止这些平台预装或推荐其他竞争搜索引擎等。谷歌因此获得了巨大的用户数据量,这些数据被用来改进搜索质量,并进一步巩固其市场地位。
法院认为,首先,谷歌的独家合同使其他搜索引擎几乎无法通过预装的方式接触大多数用户。由于许多用户不会更改默认设置,这使得竞争对手难以扩大其用户基础,从而阻碍了他们在市场中的有效竞争。其次,谷歌使其竞争对手无法获得足够的用户查询量,以实现规模经济优势,其他搜索引擎也难以进入市场。此外,由于具有垄断地位,谷歌可以毫无顾忌地提升其广告价格,并降低其广告质量。因此,法院认为谷歌的独家交易行为违反了美国《谢尔曼法》。
“自我优待”则是指谷歌利用其广告管理平台SA360让广告主向谷歌投放更多广告。美国司法部等原告认为,谷歌故意在SA360上限制了对必应广告的优化功能,目的是让广告主更青睐谷歌。谷歌辩称,SA360是基于用户需求和技术优先级的选择,而不是出于故意削弱必应广告管理能力的目的。开发和维护与必应广告的功能平等性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并且这些资源的分配需要考虑到业务的实际需求和技术可行性。法院认为,对于谷歌“自我优待”并对竞争产生实质损害,原告方并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因此不能证明谷歌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02
苹果“躺枪”
由于判决书披露了苹果在与谷歌的合作中获得的巨大利润,苹果成为 “躺枪”的巨头。
判决书显示,苹果在其所有设备上将谷歌设置为Safari浏览器的默认搜索引擎,作为交换,谷歌将在Safari上产生的搜索广告收入与苹果分成。
判决书并未披露这些广告收入的分成比例。但在2023年11月,芝加哥大学教授凯文·墨菲在为谷歌作证时披露,谷歌向苹果公司支付了其通过 Safari 浏览器投放的搜索广告收入的 36%。
判决书披露,2022年,谷歌向苹果支付的金额估计达到了200亿美元,是2020年分成金额的两倍。苹果2022年营收为3943亿美元,服务收入为781亿美元。据此计算,谷歌的分成占苹果服务收入的25%,占其总营收的5%。
这一协议已延续近二十年。2005年,谷歌即与苹果首次达成合作协议。随着2007年iPhone横空出世,这笔交易被扩大至iPhone上的Safari浏览器。两家公司从未公布过交易的细节。但在2016年,一份针对谷歌的版权官司法庭诉讼记录显示,谷歌2014年曾支付给苹果10亿美元,以确保后者在iPhone的Safari浏览器中继续将谷歌作为默认搜索选项。
此后,这一分成数额急剧增长。美国司法部此前在诉讼中披露,分析师估算谷歌每年为这笔交易支付给苹果80亿至120亿美元。
伯恩斯坦公司分析师托尼·萨克纳吉表示,如果与谷歌的交易完全取消,苹果的股价可能下跌多达20%,除非苹果能够寻找到策略抵消损害。摩根士丹利在近期公布的一份报告中指出,即使苹果找到解决方案,判决仍有可能对其2026年的每股收益产生4-6%的影响。
03
谷歌的几种可能结局
目前,法院尚未对谷歌作出惩罚决定。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竞争与反垄断专业组主负责人邓志松认为,美国法院的这一裁决无疑将对谷歌的商业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并迫使它不得不重新评估与设备制造商等合作伙伴的协议,并调整相关商业模式。
朱可亮认为,最轻的处罚可能是要求谷歌不能再跟苹果等厂商签署独家协议,并且要求谷歌分享其掌握的用户搜索数据,这样其他搜索引擎可以优化各自的算法。谷歌也有可能会同时被处以罚金,但金额不会很大。稍重一些的处罚可能是要求谷歌放弃其生态中的一些核心措施,例如放弃安卓操作系统中预装谷歌浏览器。他举例说,微软在出售Windows操作系统时会捆绑IE浏览器,同样谷歌在出售安卓操作系统时也会预装Chrome浏览器,且用户无法删掉,如此一来谷歌便具有天然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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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闻没人评论怎么行,我来说几句
而在具体的垄断行为上,判决主要聚焦在独家交易和“自我优待”:
独家交易是指歌与苹果、Mozilla等浏览器开发商、移动设备制造商和无线运营商签订的独家分销合同,这些合同使谷歌成为用户设备上预装的默认搜索引擎。合同还往往包含排他性条款,禁止这些平台预装或推荐其他竞争搜索引擎等。谷歌因此获得了巨大的用户数据量,这些数据被用来改进搜索质量,并进一步巩固其市场地位。
法院认为,首先,谷歌的独家合同使其他搜索引擎几乎无法通过预装的方式接触大多数用户。由于许多用户不会更改默认设置,这使得竞争对手难以扩大其用户基础,从而阻碍了他们在市场中的有效竞争。其次,谷歌使其竞争对手无法获得足够的用户查询量,以实现规模经济优势,其他搜索引擎也难以进入市场。此外,由于具有垄断地位,谷歌可以毫无顾忌地提升其广告价格,并降低其广告质量。因此,法院认为谷歌的独家交易行为违反了美国《谢尔曼法》。
“自我优待”则是指谷歌利用其广告管理平台SA360让广告主向谷歌投放更多广告。美国司法部等原告认为,谷歌故意在SA360上限制了对必应广告的优化功能,目的是让广告主更青睐谷歌。谷歌辩称,SA360是基于用户需求和技术优先级的选择,而不是出于故意削弱必应广告管理能力的目的。开发和维护与必应广告的功能平等性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并且这些资源的分配需要考虑到业务的实际需求和技术可行性。法院认为,对于谷歌“自我优待”并对竞争产生实质损害,原告方并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因此不能证明谷歌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02
苹果“躺枪”
由于判决书披露了苹果在与谷歌的合作中获得的巨大利润,苹果成为 “躺枪”的巨头。
判决书显示,苹果在其所有设备上将谷歌设置为Safari浏览器的默认搜索引擎,作为交换,谷歌将在Safari上产生的搜索广告收入与苹果分成。
判决书并未披露这些广告收入的分成比例。但在2023年11月,芝加哥大学教授凯文·墨菲在为谷歌作证时披露,谷歌向苹果公司支付了其通过 Safari 浏览器投放的搜索广告收入的 36%。
判决书披露,2022年,谷歌向苹果支付的金额估计达到了200亿美元,是2020年分成金额的两倍。苹果2022年营收为3943亿美元,服务收入为781亿美元。据此计算,谷歌的分成占苹果服务收入的25%,占其总营收的5%。
这一协议已延续近二十年。2005年,谷歌即与苹果首次达成合作协议。随着2007年iPhone横空出世,这笔交易被扩大至iPhone上的Safari浏览器。两家公司从未公布过交易的细节。但在2016年,一份针对谷歌的版权官司法庭诉讼记录显示,谷歌2014年曾支付给苹果10亿美元,以确保后者在iPhone的Safari浏览器中继续将谷歌作为默认搜索选项。
此后,这一分成数额急剧增长。美国司法部此前在诉讼中披露,分析师估算谷歌每年为这笔交易支付给苹果80亿至120亿美元。
伯恩斯坦公司分析师托尼·萨克纳吉表示,如果与谷歌的交易完全取消,苹果的股价可能下跌多达20%,除非苹果能够寻找到策略抵消损害。摩根士丹利在近期公布的一份报告中指出,即使苹果找到解决方案,判决仍有可能对其2026年的每股收益产生4-6%的影响。
03
谷歌的几种可能结局
目前,法院尚未对谷歌作出惩罚决定。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竞争与反垄断专业组主负责人邓志松认为,美国法院的这一裁决无疑将对谷歌的商业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并迫使它不得不重新评估与设备制造商等合作伙伴的协议,并调整相关商业模式。
朱可亮认为,最轻的处罚可能是要求谷歌不能再跟苹果等厂商签署独家协议,并且要求谷歌分享其掌握的用户搜索数据,这样其他搜索引擎可以优化各自的算法。谷歌也有可能会同时被处以罚金,但金额不会很大。稍重一些的处罚可能是要求谷歌放弃其生态中的一些核心措施,例如放弃安卓操作系统中预装谷歌浏览器。他举例说,微软在出售Windows操作系统时会捆绑IE浏览器,同样谷歌在出售安卓操作系统时也会预装Chrome浏览器,且用户无法删掉,如此一来谷歌便具有天然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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