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了20年 他把百万房子弄到手了

近日,澳大利亚 一项关于擅自占地者的奇怪法律,让一位精明的房地产开发商用一把钥匙就把这栋不属于自己的价值170万美元的房屋合法占为己有!!!


似乎合法占用一栋房子之前,仅需要的是

一个锁匠+长久的耐心......

而这篇文章中的主人公就是用了20年的耐心,一栋百万房屋到手了。



根据澳大利亚一项“占屋”(Squatting )法律,俗称“蹲法”,指有人未经业主许可,占用他们不拥有的土地或废弃房产

根据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律规定,如果擅自占用土地或房屋超过12年,就可以获得所有权。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比尔·格托斯(Bill Gertos)先生,就是凭着一把钥匙+20年的耐心,合法拥有了价值170万美元的房屋所有权。

比尔·格托斯最近被当地高院裁定成为一栋房屋合法的业主!!



20年前,即1998年,比尔·格托斯(Bill Gertos)在悉尼内西区的阿什伯里街(Ashbury Street)拜访一位客户时,看到一栋房屋非常破旧,已经没法居住。在得知之前住在这栋房屋的老年妇女去世后,这栋房屋就已经无人照料,格托斯先生决定占用这栋房子。

格托斯先生只是简单把这栋房屋换了锁,并花钱整修房屋 , 并把房屋出租。他还在几周内交纳这栋房屋的相关税款和土地税。

法庭获悉,格托斯先生在把房屋出租之前,花了近15万澳元进行维修和翻新。

20年来,他一直坚持这样做。


根据他向法院出示的记录,他一直支付租金所得收入的税金,并于2014年花了108,000元进一步装修房子。







他于2017年根据一项法律提出申诉。该法律规定,如果擅自占地者居住超过12年,则可视为该物业的所有者。

新南威尔士州总检察长同意他的要求,并于去年10月通知房屋前业主的家人,格托斯先生已经获得了这栋房屋的所有权。

今年,格托斯先生和这栋房屋前业主后人的法律诉讼中获胜,成为该房子的合法所有者,这栋房屋估计价值160万澳元(90万英镑; 11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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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

    当前评论
    评论10 tricot 2018-11-04 12:30
    1000万光学校税就5万, 站都站不稳, 蹲著不累?
    评论9 周公权 2018-11-04 12:26
    这是个好法律啊。有些网友可以去利用一下,不够12年太长。12个月比较好。这样可以去温西看看有没有空关的房屋,专用一下。对流浪汉最好。 :mrgreen:
    评论8 damnff 2018-11-04 11:33
    这样的犟盗法令,让人不耻
    评论7 damnff 2018-11-04 11:32
    死去的屋主没有家人吗?
    评论6 tricot 2018-11-04 11:16
    为何不去蹲1700万?
    评论5 marry0 2018-11-04 09:42
    就居然有这样的,不可理喻
    评论4 游客 [土.此.诛.读] 2018-11-04 08:28
    投资黄金,艺术品会被偷,首饰放在银行保险箱被银行员工偷,存款放在银行存放也会被内贼\偷,家中也会被小偷进来偷东西,大家都想交给政府点地税钱,我们的房子是最安全的,但政府太注重税钱了。总结是房地产还是比较难被偷走,但是人还是不能太贪心,够用就好,弄得房子满世界二十年没用
    评论3 游客 [有.昔.质.篇] 2018-11-04 01:12
    这是早期对付原住民的法律。时代不一样了,应要废除,包括加拿大。
    评论2 游客 [欲.能.迁.箸] 2018-11-03 22:48
    变态的法律
    评论1 游客 [孙.天.世.言] 2018-11-03 10:25
    这种做法很缺德,应该有前提条件:业主家属要知道他在用这个房子,否则和偷有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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