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了20年 他把百万房子弄到手了
澳大利亚 一项关于擅自占地者的奇怪法律,让一位精明的房地产开发商用一把钥匙就把这栋不属于自己的价值170万美元的房屋合法占为己有!!!
似乎合法占用一栋房子之前,仅需要的是
一个锁匠+长久的耐心......
而这篇文章中的主人公就是用了20年的耐心,一栋百万房屋到手了。
根据澳大利亚一项“占屋”(Squatting )法律,俗称“蹲法”,指有人未经业主许可,占用他们不拥有的土地或废弃房产。
根据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律规定,如果擅自占用土地或房屋超过12年,就可以获得所有权。
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比尔·格托斯(Bill Gertos)先生,就是凭着一把钥匙+20年的耐心,合法拥有了价值170万美元的房屋所有权。
比尔·格托斯最近被当地高院裁定成为一栋房屋合法的业主!!
20年前,即1998年,比尔·格托斯(Bill Gertos)在悉尼内西区的阿什伯里街(Ashbury Street)拜访一位客户时,看到一栋房屋非常破旧,已经没法居住。在得知之前住在这栋房屋的老年妇女去世后,这栋房屋就已经无人照料,格托斯先生决定占用这栋房子。
格托斯先生只是简单把这栋房屋换了锁,并花钱整修房屋 , 并把房屋出租。他还在几周内交纳这栋房屋的相关税款和土地税。
法庭获悉,格托斯先生在把房屋出租之前,花了近15万澳元进行维修和翻新。
20年来,他一直坚持这样做。
根据他向法院出示的记录,他一直支付租金所得收入的税金,并于2014年花了108,000元进一步装修房子。
他于2017年根据一项法律提出申诉。该法律规定,如果擅自占地者居住超过12年,则可视为该物业的所有者。
新南威尔士州总检察长同意他的要求,并于去年10月通知房屋前业主的家人,格托斯先生已经获得了这栋房屋的所有权。
今年,格托斯先生和这栋房屋前业主后人的法律诉讼中获胜,成为该房子的合法所有者,这栋房屋估计价值160万澳元(90万英镑; 11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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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有 32 人参与评论了, 我也来说几句吧
近日,似乎合法占用一栋房子之前,仅需要的是
一个锁匠+长久的耐心......
而这篇文章中的主人公就是用了20年的耐心,一栋百万房屋到手了。
根据澳大利亚一项“占屋”(Squatting )法律,俗称“蹲法”,指有人未经业主许可,占用他们不拥有的土地或废弃房产。
根据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律规定,如果擅自占用土地或房屋超过12年,就可以获得所有权。
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比尔·格托斯(Bill Gertos)先生,就是凭着一把钥匙+20年的耐心,合法拥有了价值170万美元的房屋所有权。
比尔·格托斯最近被当地高院裁定成为一栋房屋合法的业主!!
20年前,即1998年,比尔·格托斯(Bill Gertos)在悉尼内西区的阿什伯里街(Ashbury Street)拜访一位客户时,看到一栋房屋非常破旧,已经没法居住。在得知之前住在这栋房屋的老年妇女去世后,这栋房屋就已经无人照料,格托斯先生决定占用这栋房子。
格托斯先生只是简单把这栋房屋换了锁,并花钱整修房屋 , 并把房屋出租。他还在几周内交纳这栋房屋的相关税款和土地税。
法庭获悉,格托斯先生在把房屋出租之前,花了近15万澳元进行维修和翻新。
20年来,他一直坚持这样做。
根据他向法院出示的记录,他一直支付租金所得收入的税金,并于2014年花了108,000元进一步装修房子。
他于2017年根据一项法律提出申诉。该法律规定,如果擅自占地者居住超过12年,则可视为该物业的所有者。
新南威尔士州总检察长同意他的要求,并于去年10月通知房屋前业主的家人,格托斯先生已经获得了这栋房屋的所有权。
今年,格托斯先生和这栋房屋前业主后人的法律诉讼中获胜,成为该房子的合法所有者,这栋房屋估计价值160万澳元(90万英镑; 11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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