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西豪宅转女儿名下 又拿中国说事
温西一名华裔因涉及美国华盛顿州发生数百万美元的商业欺诈行为后,疑似将温西房产转移给14岁的女儿及近亲,虽然被告辩称房产转移是符合中国文化传统,但BC省法官裁定其房产转让无效。
温西华裔Y某及其丈夫Z某于2003年4月在温西购买了一栋物业。
2008年11月,这对夫妇将这栋两层6房住宅、目前评估值为600万元的房产转到两人14岁的女儿及Y某的姐姐和姐夫名下。
财产转移是因为对Y和她的丈夫在美国的业务往来产生了实质性的索赔。
2015年11月,华盛顿州的陪审团发现,Y某因涉嫌一家P公司发生的欺诈行为,承担了720万美元的赔偿责任。这个判决后来增加到超过1100万美元。
后来,P公司的前任总经理Z某最终被裁定赔偿超过1000万美元。
Y某是A公司的唯一股东,发生了数百万美元不正当的银行转账。
美国Snohomish县的高级法院发现,其中P公司的前任总经理Z某擅自使用身份协助A公司,并允许A公司购买P公司的产品。
2016年,BC省最高法院根据华盛顿州对Y某和Z某的判决,裁定P公司从居住在B.C省的 Y某收回约50万美元。
P公司获知涉案人把温哥华物业转让后,向BC省法院申请法院命令。
根据法庭网站上周二公布的裁决中,最高法院法官肯尼斯·阿弗莱克(Kenneth Affleck)表示,在调解财产之前,Y某已经意识到房产可能涉及美国的索赔裁定。
而Y某认为P公司主张没有 时效性的说法,遭到法官的拒绝。
被告还声称,财产转让并不是欺诈行为,因为这符合将财产交给儿童的中国传统,并允许父母继续住在家中。
但法官说,除了被告的这种说法之外,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这种中国文化的习惯。
法官说:“此外,她转让财产时只有42岁,她将家产权交给她的14岁的女儿和其他近亲。父母把子女留给子女的“中国习俗”似乎是合理的,但在42岁这个相对年轻的时段这样做是不合理的。“
法官表示,有一些“诈骗迹象”,证明Y某的意图是欺诈行为,包括她在转移房产后继续住在家里。
法官最后裁定,财产转让无效,并下令被告出售房子,部分满足华盛顿州的判决。
法官还表示,被告任何财产的出售将需要法院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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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网综合)温西华裔Y某及其丈夫Z某于2003年4月在温西购买了一栋物业。
2008年11月,这对夫妇将这栋两层6房住宅、目前评估值为600万元的房产转到两人14岁的女儿及Y某的姐姐和姐夫名下。
财产转移是因为对Y和她的丈夫在美国的业务往来产生了实质性的索赔。
2015年11月,华盛顿州的陪审团发现,Y某因涉嫌一家P公司发生的欺诈行为,承担了720万美元的赔偿责任。这个判决后来增加到超过1100万美元。
后来,P公司的前任总经理Z某最终被裁定赔偿超过1000万美元。
Y某是A公司的唯一股东,发生了数百万美元不正当的银行转账。
美国Snohomish县的高级法院发现,其中P公司的前任总经理Z某擅自使用身份协助A公司,并允许A公司购买P公司的产品。
2016年,BC省最高法院根据华盛顿州对Y某和Z某的判决,裁定P公司从居住在B.C省的 Y某收回约50万美元。
P公司获知涉案人把温哥华物业转让后,向BC省法院申请法院命令。
根据法庭网站上周二公布的裁决中,最高法院法官肯尼斯·阿弗莱克(Kenneth Affleck)表示,在调解财产之前,Y某已经意识到房产可能涉及美国的索赔裁定。
而Y某认为P公司主张没有 时效性的说法,遭到法官的拒绝。
被告还声称,财产转让并不是欺诈行为,因为这符合将财产交给儿童的中国传统,并允许父母继续住在家中。
但法官说,除了被告的这种说法之外,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这种中国文化的习惯。
法官说:“此外,她转让财产时只有42岁,她将家产权交给她的14岁的女儿和其他近亲。父母把子女留给子女的“中国习俗”似乎是合理的,但在42岁这个相对年轻的时段这样做是不合理的。“
法官表示,有一些“诈骗迹象”,证明Y某的意图是欺诈行为,包括她在转移房产后继续住在家里。
法官最后裁定,财产转让无效,并下令被告出售房子,部分满足华盛顿州的判决。
法官还表示,被告任何财产的出售将需要法院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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