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之前,我只知道林夕和方文山

  “如果我不能靠自己喜歡的事來支撐我現在的生活,說明我不適合這個,幹點別的,該喜歡的繼續喜歡就好了。”


  他是個樂於嘗新的人,會去填王力宏的曲,會去給鳳凰傳奇寫歌……與不同的人合作,讓自己成為文字上的演員。

  當我想用壹個詞去無比准確的總結他的時候,搜腸刮肚,覺得只有“朋克”最為恰當。

  因為他不受限制於任何框架,堅持自己的審美,做自己的喜歡的東西。就像《兒時》、《縫紉機》這樣的作品,是他對童年和故鄉緬懷,是他想去留住的東西。

[物價飛漲的時候 這樣省錢購物很爽]
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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