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評新聞
熱評新聞 於 2021-10-15 11:10 寫道:
來源: 加西網

(加西網綜合)最近加拿大主流媒體的壹項調查報道發現,很多相當不錯的房屋卻很難賣掉、甚至連被帶看的機會都沒有,背後的真相還是“錢”的問題。

家住安省旺市的Joanne Petit 打算出售自己的房子,今年春季,市場環境意外的好,讓 Petit 和丈夫決定加入賣房大軍。

根據安省的房產經紀的費用來計算,如果 Petit 聘請房產經紀出售自己的房產,則需要支付大約 5% 的傭金,這使得她家的房子就需要繳納大約 7.3 萬加元的傭金外加 13%的 HST 稅費

與此同時,如果房主自己賣房,只需要在 MLS 系統掛牌,繳納 200 加元的掛牌服務費就可以了,能節省下壹大筆錢。



於是 Petit 決定自己賣房。同時,她還決定向買方的房產經紀支付 1% 的傭金,大約 1.5 萬加元

然而在市場爆火的春季,掛牌 6 周之後,她的房子卻無人問津

很多房產經紀雖然給她打了電話,但話題無非是希望獲得她房產的代理掛售權,賺取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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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游客
游客 於 2021-10-15 16:41 寫道:
自己這麼賣,碰不上壞人還好,碰上有壞心思的買主就慘了。 賠的5%估計不夠
第 1 樓  
游客
游客 於 2021-10-15 23:25 寫道:
經記帶自己的買家去買連傭金都不願意出的賣家,除非價格比別人低才行。這種賣家往往要價不便宜,還不願意降價,買方經記給自己的買家推薦這種房屋是對自己買家的不負責任。買方經記無法從賣家那裡拿到傭金,理論上可以要買家補上。假如真的這樣,這是個肯買家的賣家。

現在社會左得厲害,將來大家壹起吃苦頭。到北朝鮮,不需要經記行業。
第 2 樓  
游客
游客 於 2021-10-15 23:37 寫道:
這個安省的房地產從業律師 Lisa Laredo應該首先把自己律師費降下來先。她們也是社會的多餘之人。在社會主義國家,不需要律師這吃了被告再吃告的人。
第 3 樓  
游客
游客 於 2021-10-16 00:17 寫道:
無良JJ多的是,不小心就會碰到。華人騙華人比比皆是。可惡
第 4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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