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政策] 跨性別者的中國歷史:從戰國壹路到近現代(圖)

本文由“跨性別虛假信息與事實中文資料庫”小組編輯撰寫,整理了中國古代跨性別者的歷史。在非贰元性別被曲解為純西方文化、跨性別者仍面臨系統性歧視的當下,發掘跨性別者的本土歷史經驗,存留壹份邊緣者的記憶,或許能為此地的跨性別者們帶來壹些回應現實的力量。
本文及相關寫作事項未來將在“跨性別虛假信息與事實中文資料庫”網頁中(目前尚未搭建結束)持續推出,歡迎感興趣的讀者持續關注。
內容警告:對跨性別者的暴力、偏見
雖然跨性別這個醫學與身份等方面的術語是在贰拾世紀下半葉才逐漸形成的,但其所指涉的人群在名稱出現以前便存在著。這壹節收集了中國歷史上可能與跨性別者相關的記載,從戰國壹路梳理至近現代。鑒於古人的科學水平和社會實際,這些記載可能是跨性別者,也可能是易裝者、間性者,後者有時也被包括在廣義的跨性別裡,和跨性別者的身份與經驗有著壹定的交叉關系。這裡也將有關於間性者的記載壹並記錄下來。
在史料中,跨性別被稱為“男化女”“女化男”,這種稱謂壹直延續到民國。在古人的認識中,這與人與動物、動物與動物、礦物與動物等的變形類似,都是國家政治變化的預兆,歷代史官也將“性別改變之事”記錄在史書中,歷來大多認為這是壹種不祥之兆。明清的文人筆記中也有許多“性別變化”的軼聞和小說。史料中有關跨性別者的記敘是拾分普遍的,盡管古人的認識不及今天科學,這樣普遍的記錄背後存在著壹定的真實性,而非簡單的虛構。民國時期的新聞中也有著跨性別者的記錄。
在明代李良雨和清代熊爾聖的故事中,我們最能勾勒出當時跨性別者(跨性別女性)的生活樣貌。她們都試著努力以女性的身份生活,都被弟弟告發給當地官員,並被統治者的暴力所扼殺。
李良雨
李良雨是歷史上相關文獻最多的跨性別者。《明史》《本草綱目》都有記載她“由男化女”,文人筆記中有關她的軼聞繁多,有壹些文人以她的名義寫作小說,在她的故事中添油加醋,將其作為道德訓誡及政治諷刺的工具,抒發其對性別秩序、政治秩序的呼吁。
我們能捕捉到壹些她生活的可能輪廓:山西農民李良雨,結婚肆年後休妻,休妻後對外聲明已經變為婦人,並且與同村人結為夫妻,後來被弟弟李良雲告發給縣官;縣官上報給巡撫宋纁,宋纁又上奏給朝廷,並引之為不祥之兆,以此勸說皇上讓自己升官,而這件事的傳播引發了轟動;宋纁或朝廷又要求縣官把她押送上來“驗明正身”,縣官對外稱她在路上自縊而死,田藝蘅在《留青日扎》中認為實際上是縣官將她殺害滅口。
熊爾聖
在明清,尤其是在桑沖的丑聞之後,易裝被歸為犯罪,官員和當時的社會認為這使得女性與丈夫之外的“男性”接觸,有傷風化,並且他們認為易裝的唯壹可信動機就是與婦女通奸。熊爾聖大約在贰拾六柒歲時易裝以女性的身份生活,對外稱是做過泥又還俗的寡婦,初起頻繁搬家,後在安福縣定居。她過繼了兩個兒子,並為兩子和弟弟娶婦,地位是家族的長者;她同時作為產婆為當地的婦女收生,並有幹女兒叁人,鄉人叫她熊姆姆。乾隆九年,也就是她六拾余歲時,她的親弟弟謀奪她的財產,熊爾聖以“弟占姊產”為詞把弟弟告到縣上,她的弟弟就把她的身份告了知縣,知縣和巡撫以易裝的罪名將她上奏,乾隆帝命令熊爾聖扮回男人,並將她發配至黑龍江當軍隊的奴隸。
跨性別者在中國的古代歷史中,從先秦以來被認為是之於國家政治的不祥預兆,到明清時期被歸為犯罪,面臨著國家暴力的威脅,這壹切無不顯出跨性別身體受到的公共關注;而在另壹面,跨性別者以自己的生存為壹種秘密。從這些只言片語中,我們能夠窺見壹些當時跨性別者的生活實際。他們同我們壹樣,在嚴苛的性別制度下,他們在生活中掙扎著生存,有著或喜或悲的日常,於歷史的縫隙中留下浮光掠影。
跨性別者有著自己的歷史。
正史與地方史
史書中記載的“性別改變之事”,被稱為“男化為女”與“女化為男”,最早在《史記》中便有。古人認為這是能夠起預言功能的預兆之壹,並且多認為是壹種不祥之兆,大多是預言出現兵禍,可能導致國家喪亡。[1]在正史中出現的跨性別現象,主要集中在漢代和魏晉時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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