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 吳亦凡案細節曝 組織兩女酒後淫亂

1月23日(周贰),在北京市拾六屆人大贰次會議上,北京市高級法院院長寇昉作工作報告,報告在附件中專門列舉叁宗依法嚴懲嚴重犯罪典型案例,吳亦凡強奸、聚眾淫亂案列名其中,更公布了此前未公開過的案情細節。

工作報告指,2020年11月至12月間,吳亦凡在其住所先後趁叁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系。
報告又指,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以強奸罪、聚眾淫亂罪判處吳亦凡有期徒刑拾叁年,附加驅逐出境。壹審宣判後,吳亦凡提出上訴。北京市第叁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去年11月24日裁定駁回吳亦凡的上訴,維持原判。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寇昉作工作報告。(新京報)
除了吳亦凡強奸、聚眾淫亂案外,工作報告在附件中還列舉范寶勝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以及崔鵬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作為嚴懲嚴重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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