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温华裔经纪借钱给客户 结果来了

(加西网综合)大温一名房地产经纪人由于借给客户5万元,作为客户支付列治文市一处房产的定金。近日,BC省监管机构称裁定这名地产经纪为不当职业行为。




负责调查公众对房地产投诉的BC省金融服务局BCFSA认为大温华裔经纪A某向客户提供这笔钱属于贷款,构成了利益冲突,属渎职行为。

根据CTV的报道,BCFSA首席听证官Andrew Pendray于本月早些时候发布了对此事的决定,并于周三在网上公布。

BCFSA就其前客户对华裔经纪A某的投诉,向A某发出第五次修正通知的听证会后作出的决定。


事件涉及客户在大温购买的两处房屋--一处在列治文,另一处在温哥华

这笔贷款和购买列治文的房屋有关。根据该决定,2016年6月9日签署了一份买卖合同,完成日期定在当年10月4日。

商定的购买价格为1,688,000元,定金为90,000元,略高于总价的5%。

根据法庭文件,A某经纪公司向BCFSA提供了两份和定金有关的 "资金收据记录",一份是来自客户账户的4万元,一份是来自A某账户的5万元。

根据裁决,5万元的交易记录包括 "暂时借给买方 "的说明,A某和客户都承认A某为客户购买列治文房产提供了5万元。

A某称不是贷款


对此,房地产经纪人A某辩称,她提供给客户的5万元不应该视为贷款,因为提供这些钱的时候并没有预期会有利息偿还。

不过,如果不视为贷款,A某也表示她不知道如何称呼这5万元的(列治文房产)押金,随后她建议可以视为礼物。

A某称她和客户是朋友,她没有多想。

尽管A某提出这笔钱可以被视为礼物,但她也为确保偿还这笔钱做出了努力。

根据判决书,这笔钱在2016年6月29日被汇回给A某,此前她和当事人曾就如何和何时还钱交换过微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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