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湖北首富蘭世立獲判無罪後 發聲

  鳳凰網財經訊 1月6日,前湖北首富、東星集團創始人蘭世立在被判無罪後於武漢召開媒體發布會。


  

  蘭世立在發布會現場向記者展示“麥趣爾李氏兄弟糾紛案”的相關資料和證據

  在發布會上,蘭世立表示,2019年11月9號,自己被國際刑警組織通過新加坡警方、中國警方從新加坡抓捕後押送回到中國,隨後被廣州市公安局關押在廣州市第壹看守所、廣州市第叁看守所直至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無罪釋放。

  蘭世立表示,自己的案件從2016年的3月3號至2021年的12月20號,歷時6年9個月17天。期間,自己在泰國東方航空有限公司14架波音系列飛機(包括波音747-400肆架,波音767-346兩架,波音737-300八架)的產權及泰國東方航空有限公司股權,均被李氏叁兄弟非法侵占,100多億資產化為烏有。

  蘭世立同時表示,召開發布會不僅僅是通報“這幾年來從天堂到地獄,又從地獄到天堂壹系列反反復復的苦難經歷。也真正的感受到了‘正義只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的真諦。特別是要借這個機會,感謝這幾年來壹直支持和鼓勵我的家人、親友,正是因為有他們的支持,才使我有更大的信心和勇氣堅持至今天沉冤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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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湖北首富蘭世立獲判無罪:曾為“紅通”人員 事涉麥趣爾李氏兄弟糾紛

  1月5日,前湖北首富、東星集團創始人蘭世立向鳳凰網財經出具了壹份落款時間為2021年12月17日的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1月5日晚,蘭世立在酒店房間與記者溝通


  判決書顯示,針對公訴機關指控蘭世立犯合同詐騙罪壹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現有事實不足以認定蘭世立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錢款的客觀行為,故蘭世立及其辯護人提出無罪的辯解及辯護意見有理,法院予以采納。最終,蘭世立被判無罪。

  此案緣起於2015年蘭世立與麥趣爾李氏叁兄弟合作收購泰國東方航空壹事。

  2015年,蘭世立與麥趣爾李氏叁兄弟合作收購泰國東方航空,同年底,合作破裂。2016年2月,李氏兄弟向廣州警方報案,2016年3月2日,廣州公安局立案偵查。此後,蘭世立因合同詐騙被廣州警方刑事拘留,後監視居住,2016年7月9日在監視居住期間逃跑。

  2017年11月15日,蘭世立實名舉報稱,麥趣爾實際控制人李勇與其胞兄李猛、李剛騙取自己航空公司百億資產,並指控麥趣爾涉嫌包裝上市。受此消息影響,麥趣爾股價當日跌停,次日開盤跌幅再度超過7%。

  不過,在蘭世立實名舉報的次日,2017年11月16日,廣州市公安局通過官方微博發布消息披露,蘭世立因涉嫌合同詐騙罪已於2016年被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捕,並已被國際刑警組織列入紅色通緝令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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