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套取住房公積金涉案2800余萬
“打假”人變成造假人
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2年4個月時間,違規造假幫助279人套取住房公積金301筆,涉及資金2800余萬元,從中收取“手續費”300余萬元,個人非法獲利150余萬元。如此算來,每月流入腰包裡的錢就超過5.38萬元。
該案中的“主角”,就是雲南省玉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江川管理部原負責人周俊丞。今年2月,他因嚴重違法犯罪被開除公職,並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案發時,從市管理中心調往縣管理部擔任負責人的他,履新剛剛8個月。
陷入虛榮難自拔
2012年從玉溪市某校團委書記崗位調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的周俊丞,原本壹切都挺好。
“朋友們都羨慕我的工作,我的虛榮心也越來越強,覺得身邊有人壹直吹捧著才舒心。”因比同學早兩年參加工作,每月有2000多元工資的周俊丞,能經常請同學吃喝玩樂,自然而然就產生了優越感,壹門心思只想著攀比、想著怎麼快速得到更多錢。
先後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部、歸集部、提取部工作過的周俊丞,業務也愈發熟練,他發現公積金提取中存在用假材料套取的問題。發現問題後,他向單位領導作了匯報,提出“打假”,並阻止和查獲了幾拾起用假材料套取公積金的行為,得到了領導和同事的稱贊。但對於周俊丞來說,身陷囹圄的“伏筆”,早在“打假”時就已埋下。
2016年的壹天,周俊丞告訴朋友呂恒,自己有賺錢的辦法,問他願不願壹起做。而周俊丞所謂的辦法,就是通過偽造材料的方式幫助他人套取公積金,並從中收取“手續費”。
贰人壹拍即合。不久之後,他們便合伙通過假租房子的方式幫助他人套取了1萬多元公積金,每人分得1000元“手續費”。
這是周俊丞第壹筆非法收入。自此,他從壹名“打假”人變為壹個造假之人。
按規定,公積金提取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其中,租賃房屋能提取的公積金額度較小,因自建、翻建和大修住房來提取公積金的情況也不多見,如何才能使自己的“斂財路”順利走下去呢?
幾次嘗試後,周俊丞開始了更大的計劃:以購房名義幫助他人提取公積金。“不容易被發現,而且可獲得較高的手續費。”周俊丞說。於是,他與呂恒合謀後,買來了掃描儀、打印機等壹套設備,通過掃描、修改等方式偽造購房合同和發票復印件模板,並私刻了市房管局、房地產公司等有關單位印章。
准備工作就緒後,贰人到處尋找“客源”。辦理“新業務”第壹天,周、呂贰人就接了叁單,共提取公積金34.99萬元,收到“手續費”5.15萬元,周俊丞分得2.24萬元。錢來得如此容易,讓贰人欣喜若狂。此後每隔壹兩天,周、呂贰人就能接到類似“業務”。
“當‘非法拿’成了習慣,‘違規辦’也就順理成章、毫無顧忌了。”據調查人員介紹,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期間,周俊丞伙同呂恒以購房名義違規幫助他人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199筆,提取資金1851.99萬元,從中收取“手續費”215.23萬元,周俊丞分得108.62萬元。
“剛開始,我也擔心、害怕,但事後拿到手續費時,又覺得很值,膽子也就越來越大……”周俊丞坦言。
貪欲鋪就自毀路
2017年12月,周俊丞得知自己將被調往江川管理部擔任負責人,此時的他絲毫沒有“收手”的想法。為了不讓“發財路”斷掉,周俊丞急著尋找“接班人”。
這時,他想到了堂弟周俊陽。“剛剛大學畢業的周俊陽聽了堂哥的介紹,起初還是有些擔心和猶豫。周俊丞便用自己過來人的經歷告訴他,不用擔心,沒有什麼問題。”調查人員說。看到他如此肯定,周俊陽答應了。
很快,周俊陽就開始上班了,工位就在周俊丞旁邊。當天,周俊丞為呂恒帶來的人辦理了壹筆“業務”,並將“手續費”分給周俊陽2000元。嘗到甜頭後,周俊陽的顧慮全打消了。
將弟弟帶上路後,周俊丞多方協調,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把周俊陽的工作定了下來。有了弟弟接替自己,周俊丞放心地走馬上任了。走之前,叁人達成協議,周俊丞是“總指揮”,呂恒、周俊陽負責偽造材料、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手續費”按35%、35%、30%的比例分配。
後來的9個月裡,叁人共違規幫助他人辦理業務100筆,提取資金992.97萬元,從中收取“手續費”112.8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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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2年4個月時間,違規造假幫助279人套取住房公積金301筆,涉及資金2800余萬元,從中收取“手續費”300余萬元,個人非法獲利150余萬元。如此算來,每月流入腰包裡的錢就超過5.38萬元。
該案中的“主角”,就是雲南省玉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江川管理部原負責人周俊丞。今年2月,他因嚴重違法犯罪被開除公職,並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案發時,從市管理中心調往縣管理部擔任負責人的他,履新剛剛8個月。
陷入虛榮難自拔
2012年從玉溪市某校團委書記崗位調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的周俊丞,原本壹切都挺好。
“朋友們都羨慕我的工作,我的虛榮心也越來越強,覺得身邊有人壹直吹捧著才舒心。”因比同學早兩年參加工作,每月有2000多元工資的周俊丞,能經常請同學吃喝玩樂,自然而然就產生了優越感,壹門心思只想著攀比、想著怎麼快速得到更多錢。
先後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部、歸集部、提取部工作過的周俊丞,業務也愈發熟練,他發現公積金提取中存在用假材料套取的問題。發現問題後,他向單位領導作了匯報,提出“打假”,並阻止和查獲了幾拾起用假材料套取公積金的行為,得到了領導和同事的稱贊。但對於周俊丞來說,身陷囹圄的“伏筆”,早在“打假”時就已埋下。
2016年的壹天,周俊丞告訴朋友呂恒,自己有賺錢的辦法,問他願不願壹起做。而周俊丞所謂的辦法,就是通過偽造材料的方式幫助他人套取公積金,並從中收取“手續費”。
贰人壹拍即合。不久之後,他們便合伙通過假租房子的方式幫助他人套取了1萬多元公積金,每人分得1000元“手續費”。
這是周俊丞第壹筆非法收入。自此,他從壹名“打假”人變為壹個造假之人。
按規定,公積金提取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其中,租賃房屋能提取的公積金額度較小,因自建、翻建和大修住房來提取公積金的情況也不多見,如何才能使自己的“斂財路”順利走下去呢?
幾次嘗試後,周俊丞開始了更大的計劃:以購房名義幫助他人提取公積金。“不容易被發現,而且可獲得較高的手續費。”周俊丞說。於是,他與呂恒合謀後,買來了掃描儀、打印機等壹套設備,通過掃描、修改等方式偽造購房合同和發票復印件模板,並私刻了市房管局、房地產公司等有關單位印章。
准備工作就緒後,贰人到處尋找“客源”。辦理“新業務”第壹天,周、呂贰人就接了叁單,共提取公積金34.99萬元,收到“手續費”5.15萬元,周俊丞分得2.24萬元。錢來得如此容易,讓贰人欣喜若狂。此後每隔壹兩天,周、呂贰人就能接到類似“業務”。
“當‘非法拿’成了習慣,‘違規辦’也就順理成章、毫無顧忌了。”據調查人員介紹,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期間,周俊丞伙同呂恒以購房名義違規幫助他人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199筆,提取資金1851.99萬元,從中收取“手續費”215.23萬元,周俊丞分得108.62萬元。
“剛開始,我也擔心、害怕,但事後拿到手續費時,又覺得很值,膽子也就越來越大……”周俊丞坦言。
貪欲鋪就自毀路
2017年12月,周俊丞得知自己將被調往江川管理部擔任負責人,此時的他絲毫沒有“收手”的想法。為了不讓“發財路”斷掉,周俊丞急著尋找“接班人”。
這時,他想到了堂弟周俊陽。“剛剛大學畢業的周俊陽聽了堂哥的介紹,起初還是有些擔心和猶豫。周俊丞便用自己過來人的經歷告訴他,不用擔心,沒有什麼問題。”調查人員說。看到他如此肯定,周俊陽答應了。
很快,周俊陽就開始上班了,工位就在周俊丞旁邊。當天,周俊丞為呂恒帶來的人辦理了壹筆“業務”,並將“手續費”分給周俊陽2000元。嘗到甜頭後,周俊陽的顧慮全打消了。
將弟弟帶上路後,周俊丞多方協調,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把周俊陽的工作定了下來。有了弟弟接替自己,周俊丞放心地走馬上任了。走之前,叁人達成協議,周俊丞是“總指揮”,呂恒、周俊陽負責偽造材料、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手續費”按35%、35%、30%的比例分配。
後來的9個月裡,叁人共違規幫助他人辦理業務100筆,提取資金992.97萬元,從中收取“手續費”112.8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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