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逃税者颤抖 CRA三年追回六亿

加西网报道:今天小编在查阅加拿大国税局最近的一份审计文档时,被一个事实给惊呆了!


加西网在5月23日就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这份审计文档是针对安省和BC省的房地产市场的。大家都知道这两个省,尤其是大温与大多是加拿大房地产最火热的市场。加拿大国税局(CRA)自然也在这两个市场的税收问题上下了很多功夫,成功也是惊人的。



在过去三年中,加拿大国税局在房地产市场共追回了5.92亿加元的税款。国税局发现,光BC省就有1.69亿元的逃税与房地产交易有关。安省人口比BC省人口高三倍,逃税的数字是4.23亿元。

这仅仅是税局发现的冰山一角。国税局最近一年就重新评估了1.026亿元欠税,并对虚假申报开除的罚款高达1,920万元。而在过去三年,CRA开出的罚款达4370万加元,最大的一笔高达250万加元。

如果纳税人在提交申报时进行虚假陈述,国税局将处以额外税款50%的罚金。

罚金虽重,不过加拿大人因逃税被定罪或被送入监狱的情况极为罕见,一年中仅有大约37起定罪,人均比例仅为0.0001%。

国税局最近重点关注的一些逃税方式包括:不适当地申请新的或大幅翻新住宅的GST回扣,以及未申报炒楼花的收益。

A先生(化名)2012年在安省列治文山购买了新建房屋并在2014年出售。CRA调查了该房屋的天然气和电表的读数,读数显示从房屋从竣工到出售之间的五个月内,基本没有住人。

尽管GST抵扣最高仅为24000元,对国税局来说不值一提,但以此为契机,可以让国税局评估逃税者是否是房地产倒卖者,一旦国税局认定业主是房地产倒卖者,国税局就会把房地产买卖的收益定性为营业性收入,并把征税的金额提高到收益的100%。而通常,国税局仅对买卖房屋的收益的50%进行征税。


楼花炒卖更是国税局大力关注的一个方面。楼花炒卖又称期房销售,买家在期房没有建成之前买下,然后在完工之前卖给其他买家。税务局在其网页上特别指出,炒房地产本身并不违法,加拿大人有权为了利润而炒卖房产,但这些交易产生的收入应视为商业活动收入,必须向税务局报税

如果逃税,一旦发现不但会追讨欠税,追讨欠税利息,还会处以罚金。

B女士和其孙女在2010年分别购买了同一公寓楼的两个楼花,但在完成合同后的很短的时间内就售出,两人在当年的报税中都没有申报卖楼花所得的收益。税局发现后,将两人这部分收益作为营业收入征收税款,同时由于B女士是地产经纪,税局还向B女士征收了重大过失罚款。

加拿大税务局目前通过多种手段收集楼花炒卖者的信息,包括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建筑商提供有关楼花销售和转售的买家的信息。税局使用这些信息来判断这些人是否有逃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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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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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1 游客 [曾.融.称.有] 2018-06-13 23:36
    冰山一角。周围的人很多逃税,建新房逃避GST, 炒房lift不交税,赚大钱交小税。诸如此类太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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