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2332  Norm 发表于: 中国留学生领衔集体诉讼BC省政府 时间: 2016-09-20 10:01:25
[quote="stanford"][quote="Norm"][quote="stanford"]这个说法毫无道理,自由贸易是国家的政策,是没买卖。学校是教育国家投资。你想把学校变市场也是可以的,文凭可以买来。[/quote] 虽说如此,应该提前通知,才是大度。 法律上惯用的就是:grandfather clause, 应该这样,不应该突如其来一刀切。[/quote] 跟大度无关,而是完全破产信誉。法律有持续性。今天突然15%,明天可能50%,后天说不定把人家财产没收,和当年的共产国家没两样。[/quote] 不明白你在说什么,这不是我说的吗?怎么翻来覆去都是你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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