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投资房产 大温华裔男子被罚款

(加西网简讯)一名列治文男子因未注册且未提交招股说明书从事证券交易,被法院判处有罪并罚款$4,001。




列治文华裔男子A某于7月4日在温哥华省法院被判有罪,此前BC省证券委员会(BCSC)对一起房地产投资展开调查,涉及两人投资$350,000购买温哥华的一处房产

A某作为注册共同基金交易代表,推广并促成了两笔“超出其注册范围”的投资合同交易。

他同时担任提供投资的组织会计。

此外,A某及相关实体均未按法律要求提交招股说明书(一份正式的投资详情文件)。



根据法院服务在线系统,A某因两项罪名被判有罪,其中一项是“非法交易证券/交易合同”,被处以$4,000罚款,另一项是未提交招股说明书,被处以$1罚款。

涉案的温哥华房产位于马波尔区(Marpole)的奥斯勒街(Osler Str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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