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億美元遺產糾紛:娃哈哈家族內斗與國資"失語"

宗馥莉與宗慶後。視覺中國/圖
壹場價值21億美元的遺產訴訟,令娃哈哈再度陷入風暴中心。
此前,香港高等法院對壹起財產糾紛案進行了內庭聆訊,被告為娃哈哈現任董事長宗馥莉及壹家英屬維京群島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原告則為叁名自稱其同父異母的弟弟妹妹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
作為創立近肆拾年的中國飲料品牌,娃哈哈集團的所有權結構歷來錯綜復雜,此次家族成員圍繞境外資產的爭奪,將家族秘聞逐壹牽出。
與此同時,作為娃哈哈集團最大股東的地方國資,則在紛爭中表現出持續的“沉默”。
境外遺產之爭
《每日經濟新聞》披露的香港法庭文件顯示,叁位原告要求凍結壹個以Jian HaoVentures Limited名義在香港匯豐銀行開設的賬戶,並限制宗馥莉處置或轉移其內的資產。
該賬戶余額在2024年初約為18億美元,截至同年5月已有逾108萬美元資金轉出。法院已發出臨時禁止令,並要求宗馥莉就資金流向作出書面說明。
根據香港高等法院簽發的法庭正式命令,宗馥莉及Jian Hao Ventures被明令不得以任何方式處置、轉移或減少該匯豐賬戶中自2024年2月2日以來的任何資產或其可追蹤收益。
同時,兩被告需在命令送達後7日內披露以下詳細資料:賬戶最新余額、資金是否轉移、去向與處理過程,尤其包括2024年5月31日賬單中標明已轉出的108.5萬美元流向,上述信息須在14日內提交正式誓章(宣誓書)並交予原告律師事務所。
《環球時報》援引相關報道顯示,原告稱,宗慶後在世時曾承諾為他們每人設立價值7億美元的信托,總計21億美元,並指示下屬協助在匯豐設立賬戶,甚至為資金不足部分安排換匯。
他們聲稱信托受益權至今未被兌現,要求宗馥莉履行承諾、支付利息並賠償資金貶損。
宗馥莉方面則表示,她未接到宗慶後生前的相關指令,不認可該筆資金的設立背景和合法性。
壹位公司法資深律師向南方周末記者分析,首先需要厘清,這筆資金究竟屬於娃哈哈集團,還是宗慶後個人。
如果是公司資金,考慮到杭州國資作為大股東,其應在資金流向上履行應有的知情與監督職責,涵蓋決策審批、過程監管與事後審計。
而若為宗慶後個人的稅後所得,依據中國現行外匯管制規定,個人難以合法將如此大額美元匯出境外,用於設立香港家族信托。
然而,目前來看這筆資金已出境。若以此判斷,相關款項可能源自娃哈哈集團,其流向或通過壹套“公司對外投資+私人信托”相配合的結構完成,背後可能存在雙重法律安排,以實現形式合規與實際控制的脫鉤。
也不排除另外壹種可能,鑒於娃哈哈體系存在由宗慶後家族控制的境外公司,該筆資金出境或通過“境內公司分紅→境外股東”的形式實現,即境內企業向其境外股東公司支付股息。但具體情況尚需更多信息佐證。
此次,宗氏叁兄妹的身份首次浮出水面,挑戰了外界長久以來對宗馥莉“宗慶後獨女”的認知。
天眼查數據顯示,宗繼昌目前在娃哈哈旗下的伍家地方性企業擔任董事,宗婕莉僅擔任沈陽娃哈哈榮泰食品有限公司董事,宗繼盛並未出現在娃哈哈旗下企業管理者名單中。
訴訟焦點資產歸屬的背後是復雜的遺產繼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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