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2.5億存款失蹤案",有新進展....
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作為原告儲戶方代理律師到場。據周兆成在微博等公開渠道發布的案件信息,本次原告方向法庭提供36組證據,主要證明銀行存在重大過錯。
工行代理律師向法庭提交了9組證據,證明銀行流程合規,存單背面已經告知風險,儲戶損失是犯罪導致的,與銀行無關。
在周兆成看來,盡管原告方認為儲戶存單是由梁某犯罪導致,但是,銀行仍需對資金安全負更高的安全保障義務,結合最高法案例、指導案例169號等司法實踐,他認為銀行對儲戶本金及利息應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金融時報》記者注意到,2022年,壹起關於“工行2.5億存款‘不翼而飛’”的案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據悉,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工商銀行南寧分行工作人員梁建紅以“為貸款企業做存款貢獻”為由,通過3名中間人招攬有閒置資金的客戶到該行辦理大額存款業務,並承諾除正常銀行大額存款利息外,額外支付給中間人每月4.5%左右的收益。為順利竊取儲戶存單款,梁建紅還指使下屬時某偽造存單等銀行票證,趁儲戶不備替換真實存單。
據統計,梁建紅共計竊取28名被害人約2.53億元存款,除去已返還部分款項,案發後仍有約1.2億元未歸還。
2021年11月19日,南寧中院作出壹審判決:梁建紅因犯盜竊罪、詐騙罪、偽造金融票證罪等,被判處無期徒刑;時某及另兩名案犯分別獲7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責令各被告人退賠各被害人的經濟損失。
對於工行在這次案件中的責任,判決書中表示,“梁建紅原所屬單位是否是退賠責任主體並不在本案審理范圍之內,本院不予評判。”
2024年7月,涉事儲戶蔚某起訴工行南寧分行、工行南寧分行民族支行、工行南寧分行楓林路支行,請求法院判令叁被告支付存款本金54萬元及利息。

記者了解到,因案件涉及儲戶眾多,經法庭與原告方溝通,決定選取蔚某的情況作為典型案例先行審理。由於本案重大,7月15日雙方在法庭進行證據交換,擇日將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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