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 拖欠林志玲費用的公司被限制消費
網易娛樂7月12日報道? 近日,據企查查顯示,喀什元純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冬新增壹則限制消費令,申請人為林志玲持股99%的上海御葵影視文化工作室(普通合伙)。
相關文書顯示,2017年7月,元純公司邀請林志玲擔任《極限挑戰第叁季》節目的嘉賓參與2期節目錄制,費用共計400萬元,元純公司因未支付錄制費用被林志玲關聯企業御葵工作室起訴,法院最終判決元純公司給付御葵工作室400萬元及相應違約金。
此前,該公司今年1月已成被執行人,執行法院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此前報道:拖欠林志玲《極挑3》錄制費公司被執行 近436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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