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美说事 房地产税或超国人想象

  


  在某大城市,数十万原住民人均房产大约10套左右,这些房子如果不纳入征税范围,就太不公平。

  今年第20期“求是”杂志,发表了领导人题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磅文章。

  这篇文章,是他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

  文章里有这样两句话,非常重要:

  1、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2、要增加城乡居民住房、农村土地、金融资产等各类财产性收入

  第一句话,透露了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将“试点先行”,最快在今年年底、明年“两会”前后,或许就有消息发布。

  第二句话,说明国家仍然承认住房有投资属性,乐见居民通过买房实现合理“财产性收入”(也就是“被动收入”)。

  本文想探讨一下:未来房地产税的“税率”可能是多高?大家的负担有多重?

  房地产税将“试点先行”的消息发布后,在朋友圈刷屏。我看到了这样的说法:

  中国的房地产总市值约460万亿,是美国房产市值的两倍。美国的房产税率平均是1%-2%。而如果按1%来算,中国一年的房产税合计可以征收4-5万亿,相当于去年地方政府卖地收入的一半。也就是说,即便以后卖地收入大降一半也不怕。

  这种算法可谓简单粗暴,但代表了大多数网友的想法。

  既然美国的房地产税率是1%到2%(其实有超过2%的州),中国有什么不可?鉴于中国已经收取了70年土地租金,所以打个5折,按照房屋市值的1%收取每年的房地产税,这很合理呀!

  其实,这样做很不合理!

  我的看法是:中国未来房地产的主流税率应该在0.1%左右,而不可能达到1%的量级。

  房屋评估价1%的税率,是中国经济和民生的“无法承受之重”!

  此前有网友撰文说,要对拥有多套房的家庭开征税率20%甚至更高的房地产税。这种超高税率不是征税,而是要剥夺私人财产。在领导人明确表示“要增加城乡居民住房等各类财产性收入”的前提下,是不可能发生的。


  征税,不是简单地看“政府需要多少钱”,而是要看老百姓的承受能力。

  民间对开征房地产税后,有免征套数或者免征面积,一直有很大的期待。如果免征首套住房,或者人均免征40平方米(或者50/60平方米),这看起来当然更合理,但会大大缩减“税基”。

  从长远看,每套房子都要交税是基本趋势。否则,房地产税最终会被慢慢架空,变得毫无意义。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之所以作用不大,就是因为征税的面太狭窄了,大部分人和房子被豁免了。

  国家之所以开征房地产税,调控楼市只是一个目的,另外一个重要目的是给地方政府开拓财源。

  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香港,还是欧洲日本,房地产税对于老百姓来说负担都不重。

  房地产税是直接税,如果税负太重,老百姓会有显着的“痛苦感”,影响老百姓和政府的关系,影响居民消费、生育的欲望,最终影响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一线城市,一套刚需住宅动辄1000万人民币。如果每年要缴纳1%的房地产税,就意味着每个家庭每年要额外支出10万元人民币。

  根据2020年北京的统计公报,北京的人均年收入为69434元,每个家庭2.31人,家庭平均年收入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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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人说话啊,我想来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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