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石屹小叁] 波折不斷 潘石屹能如願賣掉SOHO嗎
SOHO中國與黑石的交易,從流言到公告、再到立案審查,已有壹年半的時間,期間波折不斷。
就在8月6日晚,SOHO中國公告稱,要約方(黑石)已於8月3日收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簽發的通知,對黑石根據《中國反壟斷法》提交的申報,正式立案審查。
據華爾街見聞查詢,這項審查是收購的先決條件之壹,目前仍在正常程序內。
以SOHO中國在6月份公告的來算,30億美元的交易金額,相比壹年前的報價打了7折,潘石屹夫婦退出心切,但涉及境內外的這場收購顯得略微“超時”。
加上潘氏夫婦明星企業家的名頭,讓這場交易頗令市場關注,時不時市場上就有“交易受阻”的傳聞,令SOHO中國的股價也坐起了過山車。
而潘石屹和張欣,這對紅極壹時的地產夫妻檔,最終能按照他們規劃的那樣,全身而退嗎?
進入例行程序
市場對於公告中的“立案審查”壹詞頗為敏感,對這場百億並購案也多了壹絲玩味。
但多位從事並購的法律人士表示,這只不過是涉及外資並購的例行程序,意味著整個交易已進入到最重要的審查程序當中,並不能認為是交易遇到了問題。
按照SOHO中國在6月份的公告,黑石發出全面收購要約,擬取得SOHO中國控股權,作價最高236.58億港元。
而要完成交易的先決條件有叁,分別是收購方根據反壟斷法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申請並獲批准,無任何有關機關對此次收購進行法律行動或公開建議,以及公司不應發生任何重大不利變化。
這意味著,獲得市場監管總局的批准,是這筆交易完成的必過壹關。
在正式立案審查前,7月6日,SOHO還公告稱,因未達成先決條件,以及編制並落實將載入綜合文件的若幹資料需要額外時間、獨立財務顧問亦需要更多時間等因素,將延遲寄發要約收購事項的綜合文件。
有觀點認為,交易可能面臨與創始人潘石屹相關的監管障礙。這直接引發了SOHO中國在7月29日盤中跳水,壹度大跌逾31%。
從提交申報材料算起,SOHO中國這場交易過去了近兩個月才被立案審查,確實與常規案件相比“超時了”。
由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主編的《中國反壟斷執法年度報告(2019)》顯示,從申報到立案(包含申報方補充材料時間),2019年時的平均用時為24個自然日。
壹名長期從事跨境並購交易的律師表示,黑石對SOHO中國的並購案符合《外商投資法》的相關規定,故而需要依照反壟斷法的規定,接受經營者集中審查。
該律師表示,按照目前反壟斷法律的規定,壹項交易是否要進行反壟斷申報主要基於兩點,交易是否涉及目標公司控制權(包括決定性影響)的取得,以及相關交易主體營業額是否達到申報門檻。
而黑石在2020財年的營業收入為61.02億美元,符合《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准的規定》當中,對於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在上壹會計年度,全球范圍內業額合計超過100億元人民幣(专题)的標准。
按照反壟斷法的規定,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申報文件、資料完備的申報,由反壟斷局書面通知申報人立案。市場監管總局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叁拾日內,對申報的經營者集中進行初步審查,作出是否實施進壹步審查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經營者。
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實施進壹步審查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九拾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是否禁止經營者集中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經營者。符合反壟斷法第贰拾六條第贰款規定情形的,市場監管總局可以延長本款規定的審查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拾日。
另有壹名負責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業務的律師指出,從市場監管總局過往數據來看,大多數的案件在第壹階段的30天內就審結了,每年這個比例都大致在80%以上。
事實上,隨著SOHO中國的這場並購,進入最基本、最重要的反壟斷審查階段,才算是步入了正常程序。截至目前,相關事項尚在流程之中。
市場仍存擔憂
“立案審查”壹詞,讓市場的吃瓜之心,壹下子提到了嗓子眼;而近期的監管環境,以及潘石屹的話題性,更讓這場交易顯得很是吸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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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8月6日晚,SOHO中國公告稱,要約方(黑石)已於8月3日收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簽發的通知,對黑石根據《中國反壟斷法》提交的申報,正式立案審查。
據華爾街見聞查詢,這項審查是收購的先決條件之壹,目前仍在正常程序內。
以SOHO中國在6月份公告的來算,30億美元的交易金額,相比壹年前的報價打了7折,潘石屹夫婦退出心切,但涉及境內外的這場收購顯得略微“超時”。
加上潘氏夫婦明星企業家的名頭,讓這場交易頗令市場關注,時不時市場上就有“交易受阻”的傳聞,令SOHO中國的股價也坐起了過山車。
而潘石屹和張欣,這對紅極壹時的地產夫妻檔,最終能按照他們規劃的那樣,全身而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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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對於公告中的“立案審查”壹詞頗為敏感,對這場百億並購案也多了壹絲玩味。
但多位從事並購的法律人士表示,這只不過是涉及外資並購的例行程序,意味著整個交易已進入到最重要的審查程序當中,並不能認為是交易遇到了問題。
按照SOHO中國在6月份的公告,黑石發出全面收購要約,擬取得SOHO中國控股權,作價最高236.58億港元。
而要完成交易的先決條件有叁,分別是收購方根據反壟斷法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申請並獲批准,無任何有關機關對此次收購進行法律行動或公開建議,以及公司不應發生任何重大不利變化。
這意味著,獲得市場監管總局的批准,是這筆交易完成的必過壹關。
在正式立案審查前,7月6日,SOHO還公告稱,因未達成先決條件,以及編制並落實將載入綜合文件的若幹資料需要額外時間、獨立財務顧問亦需要更多時間等因素,將延遲寄發要約收購事項的綜合文件。
有觀點認為,交易可能面臨與創始人潘石屹相關的監管障礙。這直接引發了SOHO中國在7月29日盤中跳水,壹度大跌逾31%。
從提交申報材料算起,SOHO中國這場交易過去了近兩個月才被立案審查,確實與常規案件相比“超時了”。
由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主編的《中國反壟斷執法年度報告(2019)》顯示,從申報到立案(包含申報方補充材料時間),2019年時的平均用時為24個自然日。
壹名長期從事跨境並購交易的律師表示,黑石對SOHO中國的並購案符合《外商投資法》的相關規定,故而需要依照反壟斷法的規定,接受經營者集中審查。
該律師表示,按照目前反壟斷法律的規定,壹項交易是否要進行反壟斷申報主要基於兩點,交易是否涉及目標公司控制權(包括決定性影響)的取得,以及相關交易主體營業額是否達到申報門檻。
而黑石在2020財年的營業收入為61.02億美元,符合《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准的規定》當中,對於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在上壹會計年度,全球范圍內業額合計超過100億元人民幣(专题)的標准。
按照反壟斷法的規定,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申報文件、資料完備的申報,由反壟斷局書面通知申報人立案。市場監管總局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叁拾日內,對申報的經營者集中進行初步審查,作出是否實施進壹步審查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經營者。
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實施進壹步審查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九拾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是否禁止經營者集中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經營者。符合反壟斷法第贰拾六條第贰款規定情形的,市場監管總局可以延長本款規定的審查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拾日。
另有壹名負責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業務的律師指出,從市場監管總局過往數據來看,大多數的案件在第壹階段的30天內就審結了,每年這個比例都大致在80%以上。
事實上,隨著SOHO中國的這場並購,進入最基本、最重要的反壟斷審查階段,才算是步入了正常程序。截至目前,相關事項尚在流程之中。
市場仍存擔憂
“立案審查”壹詞,讓市場的吃瓜之心,壹下子提到了嗓子眼;而近期的監管環境,以及潘石屹的話題性,更讓這場交易顯得很是吸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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