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儿童养父母是否应被追责?解读

  电影《失孤》的末尾,刘德华骑上摩托车载着寻亲旗再次踏上了寻子之路,正如电影原型郭刚堂一样毅然果决。全国奔走50多万公里后,郭刚堂亲手抱住被拐24年的儿子郭新振,电影也终于迎来了大团圆结局。


  一位父亲数十年如一日找寻儿子的故事让无数人感动、心疼。全国网友替郭刚堂感到开心的同时,提出了一些疑问:郭新振的养父母是否存在买卖行为?是否涉嫌违法犯罪?郭刚堂寻子的消息传播多年,郭新振的养父母是否存在故意隐瞒消息、阻碍解救的行为?

  对此,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如果郭新振的养父母存在买卖行为的话,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本身已经是违法行为了,可以直接构成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但是我国刑法15年之前对于不存在虐待行为、不阻碍解救的,一般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收买行为可能还要考虑收买时间的问题。而如果郭新振的养父母看到郭刚堂找孩子的消息而故意隐瞒的话,则属于阻碍解救的行为,而根据我国刑法中关于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的相关规定,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正观新闻记者 张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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