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經歷] 輕信無良移民顧問 中國留生遭驅逐

據聯邦法院公布的信息,現年24歲的崔某是在2007年7月來加拿大留學,當時他只有15歲,就讀中學。2010年,崔某高中畢業,就讀於多倫多大學,肆年後也就是2014年,他決定中斷學業,同朋友合伙做化妝品業務。
由於崔某是學生簽證,不能全職工作,所以他在2014年5月讓壹名移民顧問幫他申請工作簽證,費用是5000元。2015年1月,該移民顧問告訴崔,他的工簽已經被成功批下。
可是在當年4月,崔某在機場接收身份檢查(identification check)的時候,被邊境局的官員告知“簽證有問題”。經過進壹步檢查,官員告訴崔某他的學簽已在2014年9月到期,並且沒有申請延期,所以不能留在加拿大。
崔某覺得很不可思議,他告訴邊境局說,自己已找移民顧問成功申請了工錢。可是,邊境局查找不到他的工簽記錄,於是勒令他在2015年5月27日之前購買飛機票離境,否則將會被遣返。
2015年5月,崔某收到移民部下發的驅逐令(Exclusion order)。他在文件上簽了字,這意味著他離境後壹年內不能再入境。可是,簽了字的崔某沒有回去,而是在當年6月向聯邦法院起訴移民部,並以為海關官員的記錄“不嚴謹、不完整”為由,稱移民部不應該向他發出驅逐令。
法官經過審理,於上月30日裁定崔某敗訴。法官在判詞中寫道:他非常同情崔某的遭遇,但是海關並沒有不公平對待他,而他也應該遵守移民部發布的驅逐令,必須離開加拿大。由於移民部的驅逐令是建立在崔某學簽過期的基礎上發布的,所以退壹步說,即使海關官員的記錄不嚴謹、不完整,也不足以推翻這項驅逐令。
本地移民法律界人士指出,壹般說來留學生沒有大學畢業,不可全職工作,這可以說是常識,而停學後申請工簽更幾乎沒有獲批的可能。可是,崔某聽信了無良移民顧問的壹面之詞,又不經多方求證,於是不但白繳了5000塊錢,而且還讓自己陷入被驅逐的尷尬境地,著實令人可惜並值得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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