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新聞] 加美都曾以種族國籍為由禁止移民

圖片來源: CBC
特朗普並不孤單:加美兩國都曾以種族國籍為由禁止移民
美國共和黨參選人特朗普提出禁止所有穆斯林入境,招來包括黨內同仁的壹片譴責之聲。但是加拿大廣播公司報道說,特朗普其實並不孤單,他的禁止穆斯林的主張在加拿大和美國的歷史上都能找到回聲。加美兩國曾不止壹次對某個種族、來自某個國家或身有殘疾的人關緊大門:
1.美國1882年制定“排華法”(Chinese Exclusion Act), 禁止所有中國人進入美國,並禁止已經生活在美國的華人入籍。這是美國第壹次針對壹個特定族裔制定移民法。這項法律原定實施拾年,但後來壹再修改和延長。直 到1943年,中國成為贰戰反法西斯盟國,這項法律才最終被取消。2011年,美國國會通過決議,向美國華人做出道歉。
2.美國1917年的移民法(Immigration Act)列出了美國移民局需要拒之門外的人,例如“亞洲禁區”(印度、阿富汗、波斯(現在的伊朗),阿拉伯半島國家,俄國,部分奧斯曼帝國地區,東南亞和亞太島嶼)的公民。
這項法律還擴大了“不受歡迎的人”的名單。它不僅包括性工作者,罪犯,政治激進分子,也包括勞工,癲癇、肺結核等疾病的患者和任何“身心有缺陷的人”。
3.加拿大1923年制定“中國移民法”(Chinese Immigration Act)。加拿大聯邦政府自1885年起向華人移民征收每人50加元的人頭稅,1903年漲到每人500加元。1923年,人頭稅被“中國移民法”取代。這項法律後來被稱作排華法的法律禁止除商人、外交官和留學生以外的所有中國人或身為其他國家公民的華人進入加拿大。
另外,所有已經在加拿大境內的華人或華人的後裔都必須登記,然後領取壹張身份證。這項法律在1947 年廢除。
2006年,加拿大聯邦政府為排華法和人頭稅做出道歉,並賠償仍在世的人頭稅受害者及直接親屬。
[加西網正招聘多名全職sales 待遇優]
| 分享: |
| 注: | 在此頁閱讀全文 |
| 延伸閱讀 | 更多... |
耶魯女孩回中國尋親 被50家庭爭搶 |
美拉丁裔婦稱恨華人 又打華翁(圖) |
厲害我的母語 倫敦首創普通話廣播 |
被收養中國孤兒曾因長相被視為異類 |
加拿大多元文化更需要各族裔了解 |
-15度 這家人推嬰兒車溜進加拿大 (3條評論) |
華人男子登山時遇難 旅行注意安全 (5條評論) |
中國人持假簽入境劇增 加拿大嚴查 (16條評論) |
父母祖父母團聚移民 抽簽今天開始 |
加父母祖父母移民申請改用博彩制 (1條評論) |
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