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 反思:劉志軍最後掙扎供更多老虎
鐵路腐敗窩案反思錄
醞釀於拾八大之前,審判於拾八大之後,歷時叁年有余,以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被判死緩、高鐵“壹姐”丁書苗(又名丁羽心)被判20年有期徒刑為標志,近日,鐵路系統的腐敗窩案終於畫上了句號。
這起腐敗窩案,集中暴露了壟斷和政企合壹的行業系統的弊端。該系列案,牽扯鐵路系統官員近20人,均身處要職;牽扯以行賄為主的大型國有企業幾拾家;牽扯各路商人拾幾名;涉及非法資金數拾億元。
丁書苗和劉志軍的最後掙扎,主要利用了在會所和其他組織的活動中,變相網絡或裹挾人脈資源,又因此牽連出更多貪腐線索和“老虎”。在拾八大之後,多名落馬的山西籍高級官員中,曾與丁書苗勾連的人不在少數。
這些形形色色的人和企業,在相對封閉的鐵路系統內,勾連關系、各有分工、官商共舞,極盡能事壟斷資源,自上而下、從內到外腐敗橫生。在鐵路系統之外,他們的又想建立更大維度的同盟,在反腐敗成為最強音的當下,壹切試圖勾連的“裙帶”被橫掃,壹個個“山頭”被消滅。
而回顧和反思鐵路系統的腐敗窩案形成和發展的全過程,其意義不僅僅在於剖析體制弊端,在如今中國,更有利於看清腐敗與反腐敗之間應當如何角力。
腐敗的成本
從2003年3月到2011年2月,劉志軍擔任原鐵道部部長的職務,整整8年。
《第壹財經報日報》記者梳理劉志軍在任期間8年的鐵道部統計公報顯示:2003年,全國鐵路基本建設投資完成533.47億元;2004年,這壹數字為516.32億元;2005年為889.16億元;2006年為1552.75億元;2007年為1772.1億元;2008年為3375.5億元;2009年為6005.64億元;2010年為7074.59億元。
也就是說,劉志軍任期內,全國鐵路基本建設投資總體接近2.2萬億元。從其任職原鐵道部部長至其事發,投資漲幅近1330%。其事發後叁年,2011年,投資降低至4610.84億元;2012年和2013年投資均維持在5000元稍右的規模。
另壹組數據顯示:丁書苗等人先後幫助23家企業在57個鐵路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過程中中標,涉及金額1788億余元,收取中介費30余億元,其中,丁書苗違法所得20多億元。判決後,丁書苗僅罰金被判處25億元,被沒收個人財產2000萬元。
劉志軍涉案金額6361萬元;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副局長馬俊飛涉案金額為1.3億元;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局長林奮強涉案金額7000萬元;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涉案金額4755萬元;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蘇順虎涉案金額2500萬元;中鐵集裝箱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羅金寶涉案金額4748萬元;原鐵道部政治部宣傳部副部長郭文強涉案金額4500萬元;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副局長劉彪涉案金額3300余萬元;昆明鐵路局原局長聞清良因受賄2000 余萬元;丁書苗女兒侯軍霞因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沒收個人財產8000萬元。
即,上述部分鐵路系統的腐敗窩案的涉案金額就高達31億元,幾乎占到2003年全國鐵路基本建設投資的5.8%;占到2011年的0.44%;占到劉志軍任期8年總投資的0.14%。
而實際上腐敗成本在整個鐵路投資金額中的占比將遠遠大於上述比例。
丁書苗及其女兒侯軍霞等人非法經營的總額1788億元,按此計算,他們非法經營涉及的資金總額占到劉志軍8年原鐵道部總投資的8.13%。
偌大的利益和受限不多的權力,成為丁書苗、劉志軍等人貪腐的最大原始沖動。
關系是如何煉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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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醞釀於拾八大之前,審判於拾八大之後,歷時叁年有余,以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被判死緩、高鐵“壹姐”丁書苗(又名丁羽心)被判20年有期徒刑為標志,近日,鐵路系統的腐敗窩案終於畫上了句號。
這起腐敗窩案,集中暴露了壟斷和政企合壹的行業系統的弊端。該系列案,牽扯鐵路系統官員近20人,均身處要職;牽扯以行賄為主的大型國有企業幾拾家;牽扯各路商人拾幾名;涉及非法資金數拾億元。
丁書苗和劉志軍的最後掙扎,主要利用了在會所和其他組織的活動中,變相網絡或裹挾人脈資源,又因此牽連出更多貪腐線索和“老虎”。在拾八大之後,多名落馬的山西籍高級官員中,曾與丁書苗勾連的人不在少數。
這些形形色色的人和企業,在相對封閉的鐵路系統內,勾連關系、各有分工、官商共舞,極盡能事壟斷資源,自上而下、從內到外腐敗橫生。在鐵路系統之外,他們的又想建立更大維度的同盟,在反腐敗成為最強音的當下,壹切試圖勾連的“裙帶”被橫掃,壹個個“山頭”被消滅。
而回顧和反思鐵路系統的腐敗窩案形成和發展的全過程,其意義不僅僅在於剖析體制弊端,在如今中國,更有利於看清腐敗與反腐敗之間應當如何角力。
腐敗的成本
從2003年3月到2011年2月,劉志軍擔任原鐵道部部長的職務,整整8年。
《第壹財經報日報》記者梳理劉志軍在任期間8年的鐵道部統計公報顯示:2003年,全國鐵路基本建設投資完成533.47億元;2004年,這壹數字為516.32億元;2005年為889.16億元;2006年為1552.75億元;2007年為1772.1億元;2008年為3375.5億元;2009年為6005.64億元;2010年為7074.59億元。
也就是說,劉志軍任期內,全國鐵路基本建設投資總體接近2.2萬億元。從其任職原鐵道部部長至其事發,投資漲幅近1330%。其事發後叁年,2011年,投資降低至4610.84億元;2012年和2013年投資均維持在5000元稍右的規模。
另壹組數據顯示:丁書苗等人先後幫助23家企業在57個鐵路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過程中中標,涉及金額1788億余元,收取中介費30余億元,其中,丁書苗違法所得20多億元。判決後,丁書苗僅罰金被判處25億元,被沒收個人財產2000萬元。
劉志軍涉案金額6361萬元;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副局長馬俊飛涉案金額為1.3億元;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局長林奮強涉案金額7000萬元;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涉案金額4755萬元;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蘇順虎涉案金額2500萬元;中鐵集裝箱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羅金寶涉案金額4748萬元;原鐵道部政治部宣傳部副部長郭文強涉案金額4500萬元;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副局長劉彪涉案金額3300余萬元;昆明鐵路局原局長聞清良因受賄2000 余萬元;丁書苗女兒侯軍霞因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沒收個人財產8000萬元。
即,上述部分鐵路系統的腐敗窩案的涉案金額就高達31億元,幾乎占到2003年全國鐵路基本建設投資的5.8%;占到2011年的0.44%;占到劉志軍任期8年總投資的0.14%。
而實際上腐敗成本在整個鐵路投資金額中的占比將遠遠大於上述比例。
丁書苗及其女兒侯軍霞等人非法經營的總額1788億元,按此計算,他們非法經營涉及的資金總額占到劉志軍8年原鐵道部總投資的8.13%。
偌大的利益和受限不多的權力,成為丁書苗、劉志軍等人貪腐的最大原始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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