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 她,成中國第壹個休"皇帝"的女人
1931年秋天,天津衛發生了壹件驚天動地的大事。什麼大事?末代皇帝溥儀的妃子,跟他離婚了。
這事擱在今天,頂多是個娛樂版頭條,明星夫妻分手,大家嗑著瓜子看熱鬧。但在當時,那可是炸了鍋的新聞。中國幾千年封建社會,只有皇帝休妃子,哪有妃子休皇帝?這不是造反嗎?可文繡就這麼幹了,而且幹成了。
文繡為什麼要離婚?說白了,日子過不下去了。
她進宮那年才拾叁歲,被選為溥儀的淑妃。溥儀當時拾六歲,已經退位拾年了,但還在紫禁城裡端著皇帝的架子。宮裡給溥儀選了皇後婉容,文繡是後壹天進門的,算是偏房。兩個女人伺候壹個男人,這關系能好得了嗎?婉容是正宮,又比文繡會來事,琴棋書畫樣樣精通,性格外向活潑,很快就討了溥儀的歡心。文繡性子安靜,不愛爭寵,慢慢就成了擺設。
到了天津以後,情況更糟。溥儀帶著她們住進靜園,婉容住贰樓,文繡住壹樓偏房。吃飯不在壹桌,出門不帶她,連下人都敢給她臉色看。有壹年除夕夜,溥儀和婉容在樓上歌舞升平,文繡壹個人在樓下,越想越委屈,拿起剪子就往肚子上扎。幸虧被人發現得早,救回來了。溥儀知道以後不但不心疼,還冷言冷語說別理她,讓她鬧。

你說這人,心是不是涼透了?
文繡後來在法庭上說了壹句話,聽著特別心酸。她說九年獨居,未蒙壹次同居。九年啊,壹個贰拾出頭的姑娘,守著個空房子過日子,換誰受得了?
這時候有個人出現了。玉芬。
說到這,就得講講這個玉芬是誰。她本名叫完顏立賢,聽著像滿清貴族,實際上也確實是。她父親是清末大理院少卿,正經的官宦人家。但她更重要的身份,是馮國璋的大兒媳婦。馮國璋是誰?北洋叁傑之壹,當過民國代總統。玉芬嫁的是馮國璋的長子馮家遂,這樁婚事在當時算是強強聯合。
但玉芬自己的婚姻並不幸福。馮家遂納了妾,夫妻倆名存實亡。玉芬沒忍著,她幹了件在當時很出格的事——離婚。壹個大家閨秀,從馮家那樣的門第裡走出來,這事擱在拾年前根本不敢想。但她做到了,而且活得挺好。
這就是玉芬和文繡能說到壹塊去的原因。兩個都是婚姻裡的苦命人,但玉芬已經走出來了,文繡還在裡頭熬著。
玉芬是文繡的遠房表姐,又是過來人,說話有分量。她來看文繡,壹看這情況,直接說了壹句話,這句話後來被很多人記住。她說:現在已經是民國了,溥儀不是皇上了,他跟你平等,你跟他平等,憑什麼受這個氣?請律師,告他虐待,跟他離婚,要壹筆贍養費,省得受這個罪。
這話在今天聽來沒什麼,但在1931年,從壹個女人嘴裡說出來,分量不壹樣。文繡剛開始肯定猶豫。跟皇帝離婚?這事從古至今沒人幹過。離了以後怎麼辦?錢夠不夠花?外面人怎麼議論?她壹個贰拾出頭的姑娘,想的肯定是這些。
玉芬就壹樣壹樣給她掰扯。溥儀現在就是個普通百姓,住天津租界,靠民國政府補助過日子,不是紫禁城裡那個說壹不贰的皇上了。法律上你們平等,他虐待你,你就可以告。贍養費是他該給的,不要白不要。至於以後,你年輕,念過書,在宮裡還學過英文,不是那種大門不出贰門不邁的舊式女子,離了他活不了?
這話說到文繡心坎裡了。
後面的事就順理成章了。玉芬幫著文繡找律師,天津衛的叁個大律師張紹曾、張士駿、李洪岳,都是她介紹的。1931年8月25日那天,文繡出門,對外說是散心,其實是去天津國民飯店,律師在那兒等著。跟去的太監拿著律師函回去報信,溥儀那邊才知道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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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這事擱在今天,頂多是個娛樂版頭條,明星夫妻分手,大家嗑著瓜子看熱鬧。但在當時,那可是炸了鍋的新聞。中國幾千年封建社會,只有皇帝休妃子,哪有妃子休皇帝?這不是造反嗎?可文繡就這麼幹了,而且幹成了。
文繡為什麼要離婚?說白了,日子過不下去了。
她進宮那年才拾叁歲,被選為溥儀的淑妃。溥儀當時拾六歲,已經退位拾年了,但還在紫禁城裡端著皇帝的架子。宮裡給溥儀選了皇後婉容,文繡是後壹天進門的,算是偏房。兩個女人伺候壹個男人,這關系能好得了嗎?婉容是正宮,又比文繡會來事,琴棋書畫樣樣精通,性格外向活潑,很快就討了溥儀的歡心。文繡性子安靜,不愛爭寵,慢慢就成了擺設。
到了天津以後,情況更糟。溥儀帶著她們住進靜園,婉容住贰樓,文繡住壹樓偏房。吃飯不在壹桌,出門不帶她,連下人都敢給她臉色看。有壹年除夕夜,溥儀和婉容在樓上歌舞升平,文繡壹個人在樓下,越想越委屈,拿起剪子就往肚子上扎。幸虧被人發現得早,救回來了。溥儀知道以後不但不心疼,還冷言冷語說別理她,讓她鬧。
你說這人,心是不是涼透了?
文繡後來在法庭上說了壹句話,聽著特別心酸。她說九年獨居,未蒙壹次同居。九年啊,壹個贰拾出頭的姑娘,守著個空房子過日子,換誰受得了?
這時候有個人出現了。玉芬。
說到這,就得講講這個玉芬是誰。她本名叫完顏立賢,聽著像滿清貴族,實際上也確實是。她父親是清末大理院少卿,正經的官宦人家。但她更重要的身份,是馮國璋的大兒媳婦。馮國璋是誰?北洋叁傑之壹,當過民國代總統。玉芬嫁的是馮國璋的長子馮家遂,這樁婚事在當時算是強強聯合。
但玉芬自己的婚姻並不幸福。馮家遂納了妾,夫妻倆名存實亡。玉芬沒忍著,她幹了件在當時很出格的事——離婚。壹個大家閨秀,從馮家那樣的門第裡走出來,這事擱在拾年前根本不敢想。但她做到了,而且活得挺好。
這就是玉芬和文繡能說到壹塊去的原因。兩個都是婚姻裡的苦命人,但玉芬已經走出來了,文繡還在裡頭熬著。
玉芬是文繡的遠房表姐,又是過來人,說話有分量。她來看文繡,壹看這情況,直接說了壹句話,這句話後來被很多人記住。她說:現在已經是民國了,溥儀不是皇上了,他跟你平等,你跟他平等,憑什麼受這個氣?請律師,告他虐待,跟他離婚,要壹筆贍養費,省得受這個罪。
這話在今天聽來沒什麼,但在1931年,從壹個女人嘴裡說出來,分量不壹樣。文繡剛開始肯定猶豫。跟皇帝離婚?這事從古至今沒人幹過。離了以後怎麼辦?錢夠不夠花?外面人怎麼議論?她壹個贰拾出頭的姑娘,想的肯定是這些。
玉芬就壹樣壹樣給她掰扯。溥儀現在就是個普通百姓,住天津租界,靠民國政府補助過日子,不是紫禁城裡那個說壹不贰的皇上了。法律上你們平等,他虐待你,你就可以告。贍養費是他該給的,不要白不要。至於以後,你年輕,念過書,在宮裡還學過英文,不是那種大門不出贰門不邁的舊式女子,離了他活不了?
這話說到文繡心坎裡了。
後面的事就順理成章了。玉芬幫著文繡找律師,天津衛的叁個大律師張紹曾、張士駿、李洪岳,都是她介紹的。1931年8月25日那天,文繡出門,對外說是散心,其實是去天津國民飯店,律師在那兒等著。跟去的太監拿著律師函回去報信,溥儀那邊才知道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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