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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12-05 | 来源: 加西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综合)兰里一名女子为了给消防车让道,把自己的皮卡车开到混凝土屏障上,造成车辆受损。她为此把市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这笔维修费用。
兰里居民海莉·范·德·克鲁特(Hayley Van Der Kloot)表示,两年前,她开着福特F350在兰里镇为给一辆带灯的消防车让道,遭受了数千元的损失。
为此,她把兰里镇政府(Langley Township)告到了BC省民事解决法庭,声称政府应承担这笔修理费用,
海莉表示,事件发生于2017年7月24日,当时她在兰里镇264街的一个十字路口遇上了消防车。
她在法庭上表示,她当时迅速向右靠,但似乎没有足够的空间供消防车通过。
海莉表示,由于消防车正在向前开来,她别无选择,只能继续为消防车创造空间,而且消防车把她挤上了一个装满沙子的桶和混凝土屏障中。
海莉·指自己福特(Ford)皮卡的乘客一侧留下凹痕和划痕,修理费用账单总计超过5,000元。这也是小额索赔法庭申请的上限。
根据裁定,这位女司机也承认,消防车从未真正和她的皮卡发生刮蹭,只是她做出了一个正在挡路的”假设“。
根据BC省的《机动车法》,当驾驶员看到闪着警笛或灯光的紧急车辆时,要求驾驶员让道,但只能“尽可能靠近行车道的最近边缘或路缘”。
法例允许紧急车辆的驾驶员无视正常的交通规则和交通灯,但前提是必须适当注意安全性。
民事法庭表示没有发现没有证据表明消防车经过海莉的皮卡车时,违反该标准。
最后,民事法庭驳回海莉的主张,部分原因是没有证据表明这是消防员的过失。
法庭成员在判决中写道:“虽然申请人可能感到有压力给紧急车辆让道,但没有证据表明消防车迫使她移动。”
ref:https://decisions.civilresolutionbc.ca/crt/crtd/en/item/453774/index.do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http://www.vancouverren.com/pda/news/op=view_cat/catid=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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