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卖房] 买房前让女友签协议?加国小哥愁死




(加西网综合)近日,加国Reddit网站一贴”该不该在买房前让女友签署同居协议”引来了上百网友的围观。

一位加国小哥在网上表示,他和女友谈了三年恋爱,他指女友是一名康复的瘾君子,在女友有一名两月大的婴儿时,两人就坠入爱河。

此后,小哥在工作中升职并获得一系列投资也取得成功之后,他预计应该在明年可以买房了。

但是,他对女友的未来表示担心 ,担心两人如果分居,女方将享有加拿大普通法规定他的一半财产。

小哥在Reddit发出救助后,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将近500个网友向小哥提供了建议。



小哥在网上指他在一家大型工厂做贸易,加上加班的工资,年薪有六位数。他指自己去年一直努力节省费用,并且在投资中也赚了一些钱,预计明年年初就可以买房。

这位名叫“silvermoon26”用户也表示,他非常享受和女友的恋爱关系,但也指女友并没有真正工作或为家庭经济做出贡献。

他指女朋友大多做收现金的零工,没有实际的工作收入,在支付租金/账单也非常艰难,所以小哥最后不得不支付两人所有的杂货费用,两人出行(包括全包)以及任何意外事件(如她的汽车抛锚)支付费用。

他也指两人从不为钱而打架,女友正计划重返学校,并为她的未来制定了非常可靠的计划,小哥也为女友开心。

但小哥现在有些为难,因为在买房之前,律师表示,如果夫妻分居,他的女朋友将有权获得“很多”,包括像小哥的投资、退休储蓄的一半。包括将要购买的房屋资产,以及潜在的子女抚养费一样等等 。

小哥承认自己对律师的警告感到“害怕”,并正在考虑要求女友签署一份“同居协议”,以备“两人关系破裂”。

但是,女友则指他这种安排意味他不信任她。

另一方面,小哥认为如果两人关系“真的不是为了钱”,那么女友签字也不会是什么大问题。

这个救助贴引来数百网友的围观,很多人留下建议。

最多的建议就是小哥提出这个签署“同居协议”不是什么大问题。


有网友指:“我能理解她为什么难过,她觉得自己没有赢得你的信任,太伤人。但是你也是对的,如果她不愿意这样做,那就更证明你做了正确的事情。“

其他人则指女友打“你不信任我”这张牌是错的。

有网友忠告指:“当被要求签署这样的合同时,我真的很讨厌“你不信任我”的说法。她绝对没有资格获得您的任何资产。如果她决定和您分手,您对她的女儿也没有义务和责任权利。要尽可能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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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2 游客 [辛.香.经.说] 2019-11-05 17:05
    这种关系本身不稳定。最好是与自己条件差不多的人在一起。各方面都比较公平。通俗的说法应该“门当户对”。像他这种情况很难想像将来会怎样。如果实在放不下的话,就愿赌服输吧!长期同居就变成事实婚姻了,和真正结婚一样离婚时分财产。像这种女方不愿签协议的,基本上就吃定他了。
    评论1 游客 [制.教.佚.十] 2019-11-05 16:11
    你,她,律师 - 三方签字的协议书, 省了日後常常要去法院报到, 劳民伤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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