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卖房] 青岛小伙摇号买房多花11万 结果..
收钱属个人行为和中介无关?
于先生说,按照收到条的约定,他们应该双方都坚守承诺,现在没有摇到100号以内,应该给退钱,白纸黑字很清楚。那么,中介公司坚持要走法律程序,这又是为什么呢?
在青岛福昊元不动产有限责任公司,于先生的诉求并没有得到有效回应。在进一步交流中,中介方突然爆料,这件事只是于先生和王福波两个人的事情,和中介公司并无关联。
对于中介方的说法,于先生非常困惑。于先生告诉记者,当初王福波自称是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当初和他谈价格以及签收到条的时候都是在福昊元不动产进行的。为了核实中介方的这个说法,于先生联系到了王福波本人。
王福波称:“条是我打的,钱是我收的,这个我必须承认。”
现场,王福波证实,收到条是她打的,也收到了于先生的打款。但是,她否认自己是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
交流中,王福波表示,她之前是这里的员工,后来自己离职了,这件事和中介公司并无关系。那么,既然按照收到条上的约定,钱为什么不给退呢?
收钱方现身选中房退钱没门
按照王福波的说法,之所以她号称能办理选房100号以内,是别人给她的承诺。为了办理这件事,她用11万作为办理经费给了特定关系人。王福波认为,房子虽然不是100号之内,但这也是她找人努力的结果,钱花出去了,没法再要回。
“人家不给我退,我就没法给他退。”王福波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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