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kentho"][quote="ljacky12"]问个问题,作为房东,可以签一年合同,第二年不续约需要特殊的理由吗?
合同本来就是一年,没有规定必须要续约吧?[/quote]
唉,真的是世风日下。。房东竟然得问这个问题。房子到底是谁的?
我所理解的是合同期满后不续约不需要特殊理由。
[url=http://www.bclaws.ca/civix/document/id/complete/statreg/02078_01]BC residential tenancy act[/url][/quote]
合同本来就是一年,到期自动或签定,变成月租。一定要让房客走,必须有允许的理由,譬如自住。换租客,不是理由。
租客搬一次家确实很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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