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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162 kentho 发表于: BC新租赁法案 真是要坑死了房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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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8-05-23 0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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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ljacky12"]问个问题,作为房东,可以签一年合同,第二年不续约需要特殊的理由吗?
合同本来就是一年,没有规定必须要续约吧?[/quote]
唉,真的是世风日下。。房东竟然得问这个问题。房子到底是谁的?
我所理解的是合同期满后不续约不需要特殊理由。
[url=http://www.bclaws.ca/civix/document/id/complete/statreg/02078_01]BC residential tenancy act[/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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